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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
    别看这小蜜长得柔柔弱弱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雨衣男却知道,她的心狠毒着呢,“虎哥”所做的许多事,都事先征求过她的意见,甚至好几次黑帮的火拼,都是她谋划的。而且平常“虎哥”去赌,去什么地方游乐的时候,都是她在一手一脚地打理着帮中事务,尽心尽力地维持着帮会的正常运转。
    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会好心到救雨衣男进被窝里呢?这还得从雨衣男和“虎哥”的交情说起——n年前,当越南还跟别的国家大打特打的时候,雨衣男和“虎哥”都同为s部队里的人,也可以说他们曾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虎哥”被炸断了一条胳膊,当时的他血流不止,人已处于昏迷状态,情况非常危急。是雨衣男,冒着生命危险,背着他在枪林弹雨中穿梭,最终及时送到了医院,这才救了他一命。
    战争结束后,他们都离开了部队,可当时越南的经济不景气,要找到一份像样点的工作是非常困难的,“虎哥”一怒之下加入了黑帮,并且凭着自己出色的表现和狠辣的手段,很快就混到了老大的位置。“虎哥”当了老大后,一直想拉雨衣男进去的,可雨衣男对黑帮一向非常的反感,情愿去跟表哥卖猪肉,也不愿意加入。不过他并未断绝与“虎哥”的来往,当“虎哥”想要回忆当年在部队的日子的时候,便来找雨衣男,一起喝酒喝到天亮的。
    “你自己不走运,关我们女人什么事啊。你们这些男人呀,就是这样,一有什么事不顺了,便拿我们女人出气……”
    “我那兄弟怎么样了?”“虎哥”显然怕她再去扯什么男女平等的大道理,赶忙转换话题道。
    “还能怎么样?不过是喝醉了酒,再感点风寒罢了。让他休息一下就没事了。”小蜜有点幽怨地道,“人家病了都没见你这么紧张过。”
    “这都是哪壶跟哪壶呀?你病的时候我不着急呀?忙前忙后的,侍候得比我的爹娘还要周到。”“虎哥”说完,也不跟她纠缠了,走进客房来看雨衣男。
    …………
    “兄弟,好点了吗?如果你觉得不过瘾的话,咱兄弟再去喝一杯,把心里话跟哥哥说一说,就痛快了。”
    雨衣男装作刚睡醒的样子,打了个呵欠道“我没什么。只是生活不如意,去喝点酒解解闷而已,谁想到却碰上这场雨呢?”
    “别瞒我了。如果不是有什么心事的话,你是不会如此憔悴的。是不是有什么人欺负你了,说出来,哥哥替你收拾他。”
    “没有,我只是……唉!”
    “呯!”“虎哥”一拍桌子道“婆婆妈妈的像什么男人?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啊。我知道了,一定是哪个狗娘养的小白脸将你的相好拐走了是不是?哥哥帮你将他找出来,将他剁了喂狗好不好?”
    “不是,你别胡乱猜测好不好?”雨衣男有点恼怒地道。
    “哈,我差点忘了,我的好兄弟还是个老处男呢。来,别害羞,哥哥带你出去乐一乐,包你什么烦恼都忘了。”
    雨衣男看他越说越过分,干脆将头埋到被窝里去,不再理他。
    “虎哥”一把将被子掀开,大声道“你别当缩头乌龟呀,你如果不将你的心事告诉哥哥的话,我立马叫人将你抬到娱乐城去,让你尝尝洋荤!”
    雨衣男最是害怕到这种地方去的,去年“虎哥”庆生的时候,曾在乐乐娱乐城摆酒,他自然是请了雨衣男过去了的,可当“虎哥”叫了个娇小的三陪女坐在雨衣男的旁边陪他喝酒的时候,雨衣男却像躲瘟疫似的,躲得远远的。那三陪女有点奇怪,以为是自己的热情不够,害得客人反感了,连忙将整个人都贴上去,嘴里还撒娇说,要雨衣男喂她喝酒。雨衣男哪里见识过如此大胆的女子?吓得他像触电似的一把将三陪女推开,慌不择路地逃了出去……这事很久以后都还是人们的笑柄,“虎哥”一旦有什么事的时候,也常拿这件事来取笑他,或者威胁要拉他到什么娱乐城去。
    可还别说,每当“虎哥”威胁要带他去娱乐城的时候,“虎哥”的威胁总能得逞,雨衣男总是乖乖地投降。这次也不例外,当“虎哥”使出他的这招绝招的时候,雨衣男便乖乖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说了出来。
    “虎哥”听了后,倒难得地沉默了好一会,他给雨衣男点燃了一支烟,自己也点了一支,深吸了一口才道“怪不得你那么为难呢!像我们这种人,讲的就是一个义字。如果你不为难,直接就将那刘海的肉铺拆了,那你就不是我的兄弟了。”他顿了一下,又道,“当然,如果他们真的已经变质,逼得你、你表哥甚至全市场的猪肉佬都无法生活的话,他们确实是做得太过。你可以先找机会报他们的恩,而后……”
    “我只是怀疑那个女孩跟这件事有关而已,刘海一家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市场里的人的事。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公平竞争的地方,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和头脑赢得了胜利,是他们的本事呀。”
    “你呀,都这样了,还替他们说话。”“虎哥”吐了个烟圈,继续道“我改天派人去将那女孩捉来,好好地盘问一下,破坏你肉摊生意的是不是她。你也真是的,还说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呢,居然这么胆小怕事,你倒不如去投胎做个女人好了。”“虎哥”说到后面,好像很气愤的样子。
    “你可别乱来,我曾跟你有过协议的,市场里的人你不要动。”雨衣男知道“虎哥”是那种说到做到的人,而且他办事的手段雨衣男也是清楚的,他真的担心“虎哥”做出不利周奇的事,到时候可很难向市场里的人交代啊!
    “你放心好了,我会有分寸的。你等我的好消息就行了。”“虎哥”拍了拍雨衣男的肩膀道。
    40-第四十章  逼婚
    却说自从琼山地区回来后,周奇对刘邦的态度便大不一样,有事没事地都喜欢跟他粘在一起,就是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那么一种暧昧、一种似水的柔情。刘李氏也看出了周奇的异常,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这马蚤货发春了,走路都面带桃花,儿子恐怕有危险!
    刘李氏是过来人,她一看出苗头不对,便立马找来刘海商量道“懒鬼,你有没有发现最近那个叫周奇的有点异常?”
    刘海很老实地搔了搔头道“没什么异常呀,还不是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卖肉,到晚上八点才收摊?跟着小邦一起忙上忙下的,倒挺难为了她。”
    “你这懒鬼,每天就懂得杀猪、喝酒,除此之外你还懂得什么?再这样下去,你的儿子就要改姓周,刘氏生态鲜肉铺也要改成周氏生态鲜肉铺了。”
    “这有什么呀,儿大儿世界,他想要开创自己的事业,组建自己的家庭,就让他去做呗。你瞎操心个啥。”刘海满不在乎地道。
    “你这懒鬼就是糊涂,那周奇的来历不明,谁知道她对刘邦是真心的还是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万一她看上的是刘邦的钱呢?”
    “嗤……”刘海忍不住笑道,“你以为你的刘邦是个了不得的款儿呀,他只不过是个猪肉贩子而已,能有什么钱让人家费尽心思来谋呀。”
    “什么猪肉贩子,说得那么难听,小邦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那周奇有什么,要文化没文化,要钱没钱,她哪里配得上小邦?她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料,见到好一点的男人就粘上来了,能是什么好东西?”
    刘海见她越说越过分,忍不住道“你这话就不对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富贵门第,你这是严重的思想倒退啊!”
    “就你的思想先进!可思想先进有个屁用。等那周奇进了门,让你全家都喝西北风去!我起早摸黑地辛苦了二十多年,培养个大学生容易吗?可你倒好,不仅让他去做个猪肉贩子,还让他找这么一个货回来,你说我这生活还有指望吗?好,你那么喜欢卖肉,明天你就自己一个人卖去,我乐得休息休息……”刘李氏越说越气愤,说到最后,竟委屈得“呜咽”起来。
    刘海见她这样子,慌了手脚,却不知该怎么安慰她好,叹了口气回房倒头便睡,似乎睡觉是他唯一的解脱。
    …………
    次日中午,忙了一个上午的刘邦累得快要虚脱,正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刘海却来将他叫去了,说是刘李氏有重要的事情找他。
    刘邦一听到这话,顿时一个头比两个大,可刘李氏既然找上他了,她的厉害他可是从小就知道的,不去不行呀。
    果然,刘李氏一见到他,便很直接地道“我已经约了小倩和她的母亲,还有媒婆在上次的那个酒楼见面,你快点去准备一下。”
    “妈,上次不是已经相过亲,还约过会了吗?怎么还要去?”
    “你还好意思说约过会呢,你看看你的短信,什么亲爱的、我爱你之类的一大堆。我现在去是让你跟她订婚,争取早日把婚事办了,免得我和你爸日夜操心……”
    “妈,这太快了吧?从相亲到现在,还不到两个月呢。我跟她的感情还没到那种程度呀。”刘邦终于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什么叫没到那种程度?你的短信都说了你爱她了,你还要怎样?”刘李氏有点生气了。
    “……”刘邦突然发现自己最近的汗水流得特别多,头发、脸、脖子、衬衫都是湿漉漉的。“妈,你怎么偷看人家的短信呢,那可是隐私。”
    “还隐私呢,你身上长了多少根毛我不清楚?而且这些短信我都是从小倩那里知道的,人家一个女孩子都能做到这样,可你却隐私来隐私去的,什么事都想瞒着我……”刘李氏顿了一下又道,“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去不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去还能行吗?刘邦真有点欲哭无泪了。
    …………
    在刘李氏铁腕之下,刘邦乖乖地换上了上次相亲时道具,而且还到鲜花店去订了一束由十一朵玫瑰组成的鲜花,去珠宝店订了一枚五克拉的钻戒——就算是城里百万富翁的订婚仪式也不过如此。
    今天的小倩看起来稍显憔悴,却越发衬托出她的清纯、娇艳,特别是当刘李氏示意刘邦手持鲜花向她求婚的时候,她那娇羞的样子更是我见犹怜。
    当刘邦为小倩戴上钻戒时,这订婚的仪式算是告一段落了。
    按照风俗,媒婆开始代表女方提出她们对聘礼及结婚仪式的要求——六千万vnd现金,一对白鹅,两对鸡(两公鸡,两雌鸡),两根八克的金条,在源海大酒店办十桌……
    这样的要求,对富豪来说是算不了什么,但对普通人家来说,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当时许多越南家庭的年收入也不过两三千万vnd而已。刘李氏既然铁了心要刘邦娶小倩,而且打肿了脸充富豪,对方就算提出再苛刻的要求她也只得硬着头皮答应的了。
    条件谈好了,双方自然是皆大欢喜,把酒言欢,且见面的次数多了,没有了第一次的拘束,进餐是相当的愉快。只有刘邦,虽满脸堆笑,却掩盖不住心里的重重矛盾。
    饭后,媒婆和双方家长先走了,留下小倩和刘邦,美其名曰增进双方婚前的感情。
    不过走在街上的时候,双方的距离起码有一米,刘邦本想对她说点什么的,可搜肠刮肚都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只得不紧不慢地走在她的背后。
    “你是不是后悔向我求婚了?”小倩终于忍受不了那难堪的沉默,开口问道。
    “没……没有。”刘邦不得不赶紧追上她,且大胆地拉住了她的手。如果现在还闹情绪,将婚事搅黄的话,刘李氏一定放不过他的。
    41-第四十一章  真相
    小倩脸一红,轻轻地挣脱了他的手,道“那边树荫比较僻静,我们到那边去吧!我有话跟你说。”
    “好!”刘邦觉得有点奇怪,都这种时候了,她这样神神秘秘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
    到得树荫底下,小倩看看周围没人,用细若蚊叫的声音道“邦,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
    刘邦这才注意到,她的眼圈红红的,一副伤心欲哭的样子。心里一紧,慌忙问道“怎么啦?”
    “我……我……”小倩用雪白的贝齿轻咬嘴唇,似乎这件事非常难以启齿。
    “我知道了,一开始你就没有喜欢过我,只是为了应付你父母才来跟我见面的对不对?我明白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刘邦说完,挥一挥衣袖便走,只是这动作虽萧洒,却无法掩饰他内心的彷徨,他自己也无法说清对小倩的感情是爱还是别的什么。
    “等等,我的话还没说完呢。”看到刘邦想走,小倩急了,连忙喊住他。
    刘邦停住了,却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静待她的下文。
    “我……”看来这话真的很难以启齿,小倩又“我”了半天都没能“我”出下句来。
    刘邦也觉出这事有点蹊跷,倒不急着走了,这事非弄个水落石出不可,否则不仅无法向刘李氏交代,自己也脸上无光。再怎么着自己也是个大学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要分手,要不同意婚事,也应该是自己先提出呀,现在居然由她先提出,怎么丢得起这个脸啊!
    又过了好一会,小倩做了个深呼吸后,终于鼓起了勇气,道“其实跟我来相亲的那个并不我妈,而是我的大嫂……”
    “什么?”这次轮到刘邦惊讶了,要说刘李氏安排这个局,将自己装扮成一个有钱人士,是个名副其实的骗子倒也罢了,哪知道对方竟也是个冒牌货呢。
    看到刘邦的嘴巴张得像个“o”字,虽是在意料之中,心里却更加酸楚,继续道“我爸原本是个木材商人,可在五年前,他被合伙人给骗了,那人卷走了所有的资产,只留下一大堆的债务,我爸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可还是不够还债,他算是彻底破产了。在伤心绝望之余,他对生存已失去兴趣,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爬上一棵大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妈伤心过度,不久也追随我爸去了。”
    “那一年,我哥十七岁,我才十五岁,正处于那种对世事似懂非懂的年龄,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们俩一下子蒙了,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好。但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非常强的,我哥很快变得坚强起来,缘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他到火车站去当挑夫,开始时,每天只能挣到六千vnd,只够买四个馒头。但他只买三个,我吃两个,他吃一个,剩下的钱虽够买一个馒头,但他偷偷地省下了,为的是以后供我读书及还债。开始那两年我们真的很难,那些债主天天来向我们讨债,不仅家里值钱的东西被他们拿走了,甚至房子,也被他们拿来抵债。幸好一位好心的邻居有空房,借给我们住了一段时间。就算是这样困难,哥也不肯让我缀学,直到我中学毕业。”
    “去年初,我哥认识了我的嫂子,她原本对我哥很好的,可进门后,发现我家的境况竟如此之差,还不时地有人来讨债,而我哥居然还让我读书!她的态度突然变了,当我哥不在的时候,我就得非常小心,因为她一找到借口,便对我非打即骂,而且不准我向哥哥告状,她却在哥哥的面前百般搬弄是非,说我如何的懒,如何的对她不好。”
    “在我们相亲前的半个月,我哥的脚腕扭伤了,他不得不在家里休养,我嫂子便背着我哥,逼我找一门亲事。她对媒婆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男方一定要有钱,其余的一切都可以不计较。我本来想好了种种方法来应付的,可自从那天跟你相亲后,媒婆极力夸你的好,嫂子也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像你这样斯文、有修养又有钱的人,真的是打灯笼都难找,而且回去以后,她一反常态,对待我比对待我哥还要好,好像我是个财神爷似的……”
    刘邦忍不住打断她道“你说王夫人是你的嫂子,可她的年龄怎么跟你哥相差那么大呢?按照推算,你哥现在应该只有二十二岁吧?”
    小倩悄悄地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道“她只比我哥大三岁,她之所以看起来显老,是因为她化了妆的。不仅她化妆,就连我,也被她借来道具重新包装过,她看起来像个贵夫人,而我,却像个富家小姐了。我知道说出来以后你会看不起我,不会再要我的了,但我想,你迟早会发现这秘密的,与其到那时让你抛弃,不如现在说出来,这样双方后悔都还来得及,就当这是一场梦吧。”
    “你既然知道,干吗还要告诉我呢?你不怕回去嫂子虐待你吗?”刘邦故意取笑她道。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命苦呢?经过这事后,我准备出去找一份工作,这样她就控制不了我啦。”小倩幽幽地道。
    多么单纯的女孩啊!只可惜命运对她太不公了。刘邦在犹疑着是不是也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她,可他最终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嘴里说出的是另一番话“小倩,我并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能够对我坦白,说明你的心里有我。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戒指,我将会照顾你一生一世的。”这话说出来后,连刘邦自己都吃了一惊,不是对她的感情还没有最终确定,没有达到那种结婚的程度吗?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了呢?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周奇,自从琼山之行后,她一直都以生态鲜肉铺的未来女主人自居了,可现在,一旦自己跟小倩结婚,她真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呢。
    “你……你真的不嫌弃我?”小倩的脸一下子红了,似乎这事让她很有点不知所措。
    “是的,”刘邦道,“不过你既然喜欢读书,我想,我们的婚事要延后的,等你读完书出来我们再结婚好了。”
    “这……我没……没钱去读了。”小倩秀眉微皱,不明白刘邦为什么还要让自己去读书。
    “我给钱你去读好了,读书虽然不一定有用,可它能让你明白许多道理,至少精神上能比不读书的人要优越些。”刘邦本可以说出许多读书的好处来的,但他自己读书虽不少,却只当了个猪肉贩子,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日后若被小倩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
    “我没参加高考,就算想去也过时了。”小倩道。
    “没关系,只要你想读书,总能想到办法的。我一有这方面的消息就通知你。”
    42-第四十二章  争吵
    却说刘李氏既然想办法让刘邦跟小倩订了婚,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了一半。不过周奇依然每天都跟刘邦粘在一起,这让刘李氏的另一半始终落不下——万一周奇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先下手为强之类的呢?自己的一番心血岂不是要白费?看来,是时候将这个不明来路的野货赶走了。
    这天早上,刘邦正在卖猪肉的时候,钟伯突然道“小周,这是怎么回事?客人明明让你把这骨头留大一点的,你怎么把它砍得那么碎?”
    “你不是说要砍小一点的吗?怎么又要大了?”周奇反驳道,一边将骨头递给客人。
    谁知那客人也是特别挑剔,特别难缠的,一看到那袋子里的碎骨,她顿时火冒三丈,将袋子一扔,道“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啊,将骨头砍成这样子,我还怎么吃啊,我不要了,你们自己吃吧!”
    “你已经叫我们称了,又砍了,不要也得要,要怪只怪你自己不大声点说清楚!”周奇将袋子拿起,追到外面拽住她道。
    “你想怎么样?难道还要当肉霸,强买强卖不成?”那难缠的也大声嚷嚷起来。她这一喊果然收到了效果,许多路过的或正在买肉的,都停了下来,好奇地看着处于事件中心两个主人公。
    “你才是街头霸王,买了肉又不要,当我们是好欺负的啊!”周奇自然不甘示弱,她曾有过在街边一人吵赢三个泼妇的纪录,现在用来对付一个,自然是游刃有余。
    刘邦看到那么多人围观她们两个,生态鲜肉铺连生意都做不了啦,不由得有些着急,须知道,这做肉生意的,最讲究的是新鲜,一旦过了时辰,这肉就会变硬、变干、变色,严重的还会发臭(注一般猪肉杀出来后,在四个小时之内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在五——七个小时内出现变硬、变干、变色现象,八小时以上则有臭味了[温度在15~40。c])。所以早上的八点半到十一点是卖肉的黄金时段,一旦在这段时间内没抓住顾客,将大多数肉卖出去,那么这天注定是要亏的了,即使下午能找到顾客要这些肉,那也是便宜货,谁会要这不怎么新鲜的东西呢。
    刘邦卖肉的时间不短了,自然很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他必须得想办法阻止这场毫无意义的争吵。于是他对钟伯道“钟伯,你快点叫周奇回来吧,这像什么话呢?这样当众跟顾客争吵,上午的生意还要不要做啊?”
    “这本来就是她没有理,我都跟她说人家是叫留大块一点的了,她自己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没用心听我说话,砍成这样子,让人家怎么接受呢!”钟伯道,“也不单是这一次,最近她好像老是心不在焉的,也不知她是对卖肉腻烦了还是对谁有什么意见,这样下去还做什么生意哟!”
    刘邦让钟伯这样一说,顿时心烦意乱起来,冲过去将周奇拉进来道“算了,现在是做生意的时间,为那几个钱跟她吵什么?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周奇满脸委屈地道“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的尊严,她今天如果不将这骨头买了,我就不让她走。”说完,挣脱刘邦的手,又追上去拽住那人,非要她回来买了这骨头不可。
    “你可别给脸不要啊?我已经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来缠我……”那人虽然极难说话,但也是爱面子的,已经不愿再跟周奇这么当众地争吵,只想早点脱身了。
    “什么缠你?你说话可要说清楚一点,如果个个都像你这样,叫人家将骨头砍了又不要,人家的生意还怎么做?做人要讲点道理才行的啊!”周奇不依不饶地道,她现在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将这骨头“卖”给这人。
    “我都说了,你将骨头砍成这样子,实在是无法吃的了,我还怎么要?”那人虽还在反驳,强调自己的道理,却显得有点中气不足。
    “这是你自己让砍的,砍好才说不要!你以为你有几个钱就了不起呀,叫我们砍就砍,说不要就不要。我们做点小生意的就那么好欺负?”
    那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显然她已是气极,从口袋里掏出三万vnd,扔到周奇的脚下,道“给你钱,以后都别想我到这黑店来买肉了。”
    她刚转身想走,周奇再次拽住她道“你嘴巴放干净一点!把你的骨头拿走,我们才不稀罕你那几个臭钱,更加不像你们那样,到处都想占人家的便宜。”
    那人不得不拿了骨头,却一转身便扔到了市场边放置的垃圾筒里。至此,这件事以周奇的胜利而结束。可刘邦的脸却像是结了一层寒冰——她们的争吵足足影响了生态鲜肉铺半个钟的生意,如果按照往日的客流量计算,这半个钟可以卖出半头猪一百几十斤的肉了,还不算上卖的骨头、下水(猪内脏)呢。刘邦那可是痛心疾首啊,都说了和气生财,这不,争吵既影响了生意,又得罪了人,以后那顾客还会到这里来卖肉?那是做梦的了,她说不定还到处去散播谣言,影响她周围的人到这里来卖肉呢。
    周奇一回到生态鲜肉铺,刘邦便冷冷地对她道“你是不是太累了?先去休息一下吧,我不勉强你。”
    周奇一愣,随即解开围裙和手套,一声不出地走了。
    钟伯望着她的背影道“像她这样为了自己的面子,不顾老板的生意的,谁会要这样的员工?”
    刘邦的脸色非常难看,今天这变故来得太突然了,让人都有点反应不过来。然而,他仔细想想这件事,表面上看非常偶然,也寻常得很,但它所发生的时间太敏感了,昨天他才跟小倩订了婚……会不会是周奇知道了自己跟小倩的事,她今天才表现得如此反常?如果她真的知道了,以她的性格,是有可能以这种方式离开的……想到这,刘邦的心里一惊,周奇如果这样离开了,生态鲜肉铺可真的忙不过来了,现在它的生意可不比刚开张的那一段时间啊。他于是吩咐钟伯看好肉铺,又去叫来刘海帮忙,才匆匆赶到周奇的住所去。
    43-第四十三章  失踪的美女
    当刘邦赶到周奇的住所时,才发现周奇并没有回到住所,她那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行囊还完好无损地放在刘邦经常看到的位置,床铺、被席之类的也都没有动。周奇如果选择离开的话,她是不可能不拿她当作宝贝似的行囊的,因为就算她流落街头当乞丐的时候,那行囊也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这种种迹象表明,她并没有出走,刘邦的心里一阵高兴。
    但这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他随即想到,自己既然都来到这里了,比自己先走了半个钟的周奇怎么还没回到她的住处呢?难道她去哪里玩或散心了?以她现在的处境,是有这种可能的。刘邦只好先回去卖肉。
    晚上八点,收了摊后,刘邦又来到周奇的住所(注她的住所离刘邦家并不远,是刘邦为她租的一个单间,她平时都是在刘邦家吃过饭后才回到这里休息的),却依然没有见到周奇的影子。刘邦有点急了,忙向周围的住户打听,得到的回答却是一整天都没见过她的影子。
    刘邦听后,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真的后悔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如果自己当时什么都不说的话,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正在他彷徨无计的时候,楼梯口突然出现了一个有点像是恐怖电影中主角的黑影,刘邦的心不由自主地“突”了一下,待得近了,借着那昏黄的路灯光,他才勉强地看清,那黑影并不是什么恐怖大亨,而是市场里既熟悉又陌生的雨衣男。
    这人到这里来干什么呢?刘邦的心里这样问自己。
    “刘邦,快,你的女朋友被‘虎哥’的人抓走了。”不等刘邦开口,雨衣男倒难得地先说话了。
    “什么?”这消息实在太过于震撼了,以致刘邦半天都没反应过来——自己从来都不认识叫什么“虎哥”的人物,更别说得罪他了,他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派人来抓周奇走呢?难道周奇以前得罪过他?
    雨衣男见刘邦一脸愕然的样子,不得不解释道“还记得上次你女朋友到我的肉摊去搅乱的事吗?”
    居然是这事!刘邦后悔得痛心疾首了,早知道他这么难缠的,还去做那事干嘛呢,自己肉铺根本不需用到那种手段都跟现在一样好。只不过他既然请“虎哥”绑架了周奇,为什么还要跑来告诉自己呢?难道他想敲诈自己一笔钱?
    雨衣男见刘邦默认了,继续道“本来这事已经过去了,我也没想过报复什么的,只是前几天跟‘虎哥’一起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向他埋怨肉摊的生意太差,简直没法活了。他便问起缘由,我趁着酒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他说了,他一听,顿时大怒,说是要帮我出这口气。我当时只当他是酒后的一时气愤之言,没放在心上。可刚才我去他的时候,才听他手下的人说他不在,已经将你的女朋友虏到他常年在海上的游艇上去了,我担心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只好先来告诉你……”
    “你……”刘邦双手提着雨衣男的衣领,几乎要将他暴打一顿,但他也知道,这样做于事无补,当下之急是想办法上游艇将周奇救出来。所以他叹了口气后,松开了手,道“带我到‘虎哥’的游艇去!”
    雨衣男既然跟“虎哥”很熟,要找到他的游艇自然不难。但问题在于,刘邦怎么上船,怎么救得周奇呢?
    雨衣男道“事情既然因我而起,我可以带你上船,但‘虎哥’的脾气是相当怪的,要他抓人很容易,可要他放人,就算是他亲爹的话,他也未必肯听。所以你混进船上后,务必要见机行事。”
    刘邦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按照他说的去做了。本来他以为“虎哥”抓人,不外乎有两个目的,一是替雨衣男出一口气,将刘邦或周奇痛打一顿就是了;二是想要敲诈刘邦一笔钱或逼他转让生态鲜肉铺之类的。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接到“虎哥”方面的任何消息,无论是要钱还是谈别的什么条件,都不见他们那边派人来找自己,他不得不往更坏的方面想了。
    刘邦正想跟着雨衣男走,雨衣男突然又道“你现在这身衣服不行,身上的肉马蚤味太重了,别人远远地就能闻到,你如果要上船的话,最好换一身没什么刺激性气味的衣服。”
    刘邦愕然,都这种时候了,还去梳妆打扮!他的脑中一连转过好几个念头,似乎看到周奇赤身被绑在“虎哥”的床上。这个念头让他的热血直冲脑门,也顾不得什么气味不气味了,道“快,我不上船了,你到船上去,想办法将她带到船边,然后扔到海里,我在海上接应……”
    雨衣男有点诧异刘邦的脸怎么突然涨得通红,呼吸也变得急促?不能不引人往那方面去联想。雨衣男虽然脾气急躁且为人有点迂,但是脑瓜并不笨,他很快就明白刘邦想到什么了,道“别急,我有办法了,‘虎哥’不是有个相好叫小蜜吗?如果让她知道‘虎哥’在游艇上藏了一个美女的话,她肯定会采取什么行动的。”
    “如此甚好,快点带我去找小蜜。”刘邦急急地道。
    雨衣男不由狂汗,这年头牛人说的话怎么都容易让人误解呢,如果不是有前面说的话,别人还以为他要去找小蜜来包养呢。
    在“虎哥”的豪华别墅里,雨衣男很快找到了小蜜,她此时已经洗完澡,正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呢。
    雨衣男顾忌不了那么多,三下两下地将“虎哥”藏了个美女在游艇上的消息说了出来。小蜜听了,愣了一下,手中的遥控掉到地上,雨衣男正等着她发话杀上游艇去,孰料她愣了一下之后,突然扑到雨衣男的身上,搂着雨衣男就是一阵狂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毫无这方面经验的雨衣男有点不知所措,过了好一会他才推开小蜜道“小蜜,别这样,你涂了我一脸的口水。”
    居然有这样的男人,都这时辰这场合了,还说这种大煞风景的话!小蜜恨恨地道“怎么?就许他玩女人,不许我偷汉子?”她眼中的那种迷离的淡淡忧伤让人看了有点心疼,谁知道此刻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你这样做就不对了,小蜜!你是我敬重的大嫂,我一直都像尊敬大哥一样尊敬你的,你现在正确的做法是阻止大哥继续犯错,而不是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来报复,如果你这样做了,不仅陷我于不仁不义的境地,你跟大哥的关系也会因此而破裂!”雨衣男将小蜜推开后,正气凛然地道。
    小蜜的眼里闪过一丝失望,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如果你大哥有你一半老实就好了。走,你大哥现在在哪里?你带我去,我把那个马蚤狐狸扔到海里去喂鱼。”
    “我听人说大哥现在在游艇上,那个女人是他派人抓到船上去的,她的男朋友现在正等在门外呢!”
    “什么?他什么时候好上这一口的?竟然……”小蜜气得花枝乱颤,也顾不得再跟雨衣男纠缠了,起身便向门口走去。
    小蜜路上打电话让一个混混准备好一艘快艇,他们三人到达海边后,那留着黄毛的小混混立马开动快艇,直奔“虎哥”的豪华游艇而去。
    “虎哥”果然是有点能耐的,当了六七年的小混混后,不仅混到了老大的位置,个人财产更是可以跟市里的富豪一比高下,单是这长五十米宽二十米的豪华游艇就不是一般的富豪消费得起的。此刻它停在这貌似平静的黑漆漆的海上,俨然就是个庞然大物啊!
    44-第四十四章  豪华游艇
    这小混混虽看起来流里流气,但驾驶的技术却是一流的,他不仅将高速行驶的快艇驾驭得很平稳,就是在停靠到游艇边时,也没有多大的晃动。
    按照计划,是那小混混带小蜜和雨衣男上去,刘邦则留在快艇上接应,但那小混混却非常聪明,他知道这两人这种时候来找“虎哥”肯定是没什么好事的,而且他跟“虎哥”已不是一天两天了,“虎哥”是什么样的脾气他早已揣摩得一清二楚。他正在高兴的时候,你突然带了这么两个人来扫兴,他又不好拿那两个人怎样,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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