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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去感动他。”
    “真的管用吗?好羞人哦!”似乎有人用被子捂着嘴巴在吃吃地偷笑。
    “这得看你自己呀,谁也帮不了你的。对了,明晚我们这里有个狩猎篝火晚会,这一带的许多青年男女都选择在这天晚上定情,寻找自己的心人的。你不妨缠着小邦一起去,这可是上天为你创造的机会啊。”
    …………
    刘邦没想到竟偷听到这么隐秘的谈话,心里不知是喜是忧,一时百感交集,竟久久都难以入眠。
    34-第三十四章  篝火晚会(上)
    次日,刘邦将跟冉姐签好的合同样式抄写了十几份,然后找来顺子,让他带着一起去村里养猪比较多的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同样的合同。借此之机,他又收购了几十头猪,约好顺子隔天运到n市去。那些农户本来对他是半信半疑的,可看到他出手那么大方,又出比现在收购价高许多的价格来收购自己的生猪,倒是信了几分。到中午时,冉姐更是叫来她那曾经在镇上当过干部的丈夫助阵,顿时令可信度又增加了几分,许多农户于是都跟刘邦签订了合同。
    经过一整天的努力,猪源的问题算是得到了部分的解决,刘邦的心情大好,在高兴之下,竟忘了昨晚偷听到的私秘谈话,将周奇想要在篝火晚会上“算计”他的阴谋忘得一干二净。竟答应跟她一起去参加所谓的篝火晚会了。
    篝火晚会是在离顺子家约两里的一片松树林边举行的,当刘邦、周奇、顺子跟冉姐一行到达时,已经有一百多青年男女围在那里了。
    这样的活动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为那里早早就生起了几个大火堆,刀叉之类的烧烤器具一应俱全,几个简陋的茅棚也修葺一新。有心人更是支起了一口大锅,添了柴火去烧水,准备待会儿将狩猎归来战利品褪毛剖肚。更夸张的是,居然有小小贩,将一些瓜子、糖果之类的挑到现场来卖,当地人的商品意识如此强悍,实在令城里来的刘邦汗颜不已。
    参加狩猎的条件很简单,一是要求为十八至四十的未婚男青年,二是填写一份自愿参加狩猎的免责声明,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手印。
    在周奇和冉姐的怂恿下,刘邦糊里糊涂地填写了声明。
    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将参加狩猎的青年分成了五个组,每个组三人。狩猎得野猪的一组将被封最勇敢、最能干的勇士称号,不仅分得头野猪,而且可以优先挑选所有在场的女青年为自己的心上人,同样也优先得到所有女青年的挑选。
    野猪虽是经过人工饲养后,最近一段时间才放归这一带的山林的,可它毕竟是带了个“野”字,跟一般的家猪不同,它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且它一旦发起怒来,还是能伤害人的。
    虽是这样,人们为他们准备的狩猎工具却很简单,没有枪,没有马,甚至没有狗的帮助,他们所能握住的,仅是一把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好像他们这次去不是狩猎,而是杀普通的家猪,只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刘邦没想到狩猎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除了感觉新鲜外,更有一点刺激,他虽在书上看到过许多关于狩猎的描写,可就算描写得再精彩,也是在书上,跟现实中亲身经历的有很大的不同。
    跟刘邦分在一组的另外两人,一个叫阮咸,一个叫阮元,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其中阮咸是经常上山砍柴的,山林行走的经验相当丰富,不过他已经参加过两届(注每两年举行一次)这样的狩猎篝火晚会了,却还是一无所获,既没有拿到勇士称号,也未能俘获哪位姑娘的芳心。他依然没有死心,今晚参加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至于阮元,除了脸上有几粒青春痘是他的最大特征外,其余的则再普通不过了。
    阮咸有了上两次的经验,自然一开始便将他们往正路上带。离火堆两公里是林子最茂密的地方,阮咸很快就带着刘邦和阮元到了那个地方。按照他的说法,他上两次也是用这方法迅速到达这里的。
    刘邦听了他这话心里就不禁纳闷了既然他上两次都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为何他就没有遇到野猪呢?闹得要一连参加三次之多?这其中必有蹊跷之处!刘邦有了这判断之后,禁不住问阮咸道“你既然三届都有参加,可清楚上两次他们都是在哪里猎到野猪的?”
    阮咸摸了摸鼻子道“狩猎到野猪的地点是保密的,那三个胜者总会将野猪拖到火堆旁。而且村里的长者也不许他们泄露出去。不过据一些人私下里传,每次狩猎到野猪的地点都不同,野猪不可能呆在一个地方等人们去猎取的。我觉得它有可能选择最茂密的地方藏身,所以就带你们来这里了。”
    对他的这话,刘邦自然是严重的怀疑,但既然他坚持,也不得不陪着他寻找一阵。然而一个时辰过去了,他们不仅没见到野猪的影子,就连猪蹄子印都见不到一个。如此一来,就连一直都做闷声葫芦的阮元也埋怨起来,道“我听说前两天曾有野猪出来南边的山坡偷木薯吃,我们不如到那里去碰碰运气吧?”
    刘邦想道,野猪既然在那里偷过木薯,人们自然会注意到那里,说不定早已有人埋伏在那里了,这时才赶去,什么都晚了。不过野猪也是有一点点智慧的,前两天在那里出现过,今晚未必还敢去那里,可它的肚子总是要填饱的……于是问阮咸道“你知道这附近一带,除了南边山坡有木薯外,别的地方还有木薯之类的吗?”
    “离这五公里的东边山坡不仅有木薯,还有红薯、玉米、花生。不过那里有好几户人家,且地势平缓,野猪敢到那样的地方吗?”阮咸道,他是绝不相信放归山林不足半个月的野猪会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到人烟密集的地方偷东西吃的。
    “今晚留给我们最大希望的就是那个地方了,不然的话,这么大一片林子,叫我们到哪里去找野猪呀。”刘邦道,“事不宜迟,我们马上赶过去吧!但愿没有人捷足先登才好。”
    听了刘邦的分析,阮元道“城里来的就是不一样,有头脑!”
    阮咸虽不相信刘邦的狗屁理论,可他们两个都走了,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更何况还有上两次失败的教训呢。思想斗争一番后,终于还是跟上了他们。
    这天晚上的月亮还算不错,将整个林子照得雪白一片,让刘邦他们赶山路省了许多时间和麻烦,因为这场狩猎比赛是不得带任何火把、手电的。
    又是一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赶到了东边的庄稼地。借助月光,刘邦清楚地看到,有一大片的木薯地被什么东西糟蹋得不成样子。众人过去仔细看了看,只见一根根的木薯被连根拔起,木薯被吃掉了大半,只剩一小截还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地上留有许多零乱的蹄印,还有一些明显是用鼻子拱出来的小坑——综合种种迹象,这杰作显然是野猪留下的。但现在,众人还是迟了一步,它干完这些坏事以后,早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35-第三十五章  篝火晚会(下)
    众人顺着野猪踩出来的足迹找了几百米后,它的足迹却突然消失了,众人在那附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看来,这头野猪是特别狡猾的,它居然懂得隐藏自己的痕迹,这可是一项很高明的生存技巧呀,许多人类都不一定懂呢。
    阮咸不禁有些沮丧,道“看来我们是没有那个福气了,还是回去吧!说不定人家早已扛着那头猎得的野猪回去庆功了。”
    刘邦可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闻言道“它一定还在这附近的,我们再找找看……”他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曾在一本散文书里看到关于野猪的描写,说它们吃了大量的木薯后,会醉,也会口渴的,所以它极有可能在附近的水源处喝水!于是问阮咸道“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小溪、泉水吗?”
    “在山坡的旁边倒有一条小溪,不过那里离这有好几百米呢。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走,我们到那里去看看!记住,脚步要轻点,并作好狩猎的准备。”
    听他如此一说,阮咸和阮元都来了精神,呈扇形散开,手握紧杀猪刀,拱着腰,蹑手蹑脚地前进。
    刘邦见他们这样子实在滑稽,忍不住想笑,只是怕惊动了野猪,才强忍住了。
    小溪越来越近了,刘邦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不单是为了野猪,更是为了证明自己及自己的知识是否正确,如果落空的话,还真丢不起这个人呢!
    小溪终于就在眼前了,可刘邦却看到小溪的对面站着几个黑影,近了定睛一看,依稀竟是周奇和冉姐她们。
    刘邦纳闷不是说女青年不得参加的吗?她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是周奇吗?你们怎么会在这出现?”
    “狩猎呀,没看到我们已经将野猪杀了吗?”周奇道。
    “什么?”三人像是听到了晴天霹雳,震惊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过了半天,阮咸才结结巴巴地道“你们真的……真的将野猪……杀了?你们……你们可是女人。”
    “女人又怎么了?女人就比你们男人差了?如果你们真的样样都比男人厉害,干嘛还让我们先将野猪杀了?你们那么有本事,就去猎杀一头来给我们看看?”
    “我要抗议!”刘邦道,“这一定不是原来的那头,而是你们去购买另一头来这里充数的,我强烈要求将野猪抬出去验尸!”
    “小邦,你别不服气了。”冉姐笑道,“你既然能想到野猪在这种地方,周奇自然也能想到,是她指点我们在这里等,然后我们三个合力将它杀了的。我们杀了它后,周奇说你一定会在这里出现,让我们再在这里等一下。我刚才还笑她呢,没想到你真的出现了。”
    听了她这话,刘邦自然无语了,而且心中生出许多“既生亮,何生瑜”的感慨来。不过他心中也在暗暗庆幸幸亏这妮子现在是替自己做事,如果站到自己的对立面,不知是个多可怕的对手呢!
    阮咸那是又嫉又恨,眼看今年娶到老婆的愿望又要落空了,而且是败在女人的手里,真的让他很不服气,愤愤道“这不可能,野猪既然是你们杀的,怎么可能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呢?我参加过前两次的狩猎篝火晚会,他们狩猎到野猪时,那野猪的叫声可是响彻云霄,整个山头都能听到。”
    顺子指着那头倒在地上的野猪笑道“你们看看它头上是什么?”
    经顺子这么一指,刘邦才注意到,那头已经断气了的野猪头上竟套着一个曾经用来装肥料的蛇皮袋子,蛇皮袋子上满是血污……刘邦终于明白野猪没发出惨叫声便死亡的原因了,他们一定是守候在这里,等野猪出现的时候,迅速地将袋子套到它的头上,然后用铁锤猛击它的头部。野猪原本吃了木薯后便有点晕晕乎乎的,再经铁锤这么猛烈的打击,自然是闷哼一声便倒下了。发不出多大的声音来。
    可是如此一来,不仅阮咸,就是阮元也有些不满了。她们这些女子参加狩猎倒也罢了,她们竟然还使用违禁武器!狩猎晚会可是规定只能使用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的。她们太傲慢,太过无视晚会的权威了。
    “你们太过分,我要向主持晚会的长者们告状!”阮咸说完,一甩手便气愤愤地走了。
    阮元也想跟着他走,刘邦喊住他道“这位大哥,先帮忙把这头野猪抬回去再说吧!否则那么多人等了一个晚上都吃不着猪肉,这狩猎篝火晚会开得也没什么意思了。”
    阮元是个老实人,听刘邦说得似乎有些道理,便留下了。
    这野猪是十几年前村里人捕获了几头野猪后,鉴于山上的野物已经越来越少,为了保持狩猎篝火晚会这一传统而特地人工饲养的,村里每年都要凑钱买饲料,发展到现在,它已经是第十代了。而这两年轮到饲养它们的那户人家,也将很大的娶儿媳的希望寄托在它身上,所以下足了饲料,让它们长得骠肥体壮的,现在他们杀死的这头,竟有将近两百斤了。
    他们于是一人抬一条猪腿,剩下的一个则拖着猪尾巴,折腾了一个时辰才移动了一公里,幸亏另外那些闻讯的人也赶来了,才七手八手地将它弄回了晚会现场。
    才刚回到,一位留着一把山羊胡子的长者便领着上百号人将刘邦、周奇、冉姐等人团团围住了,冉姐一看气氛不太对劲,连忙对那长者道“九叔,我们不是有意破坏晚会的,这野猪其实是小邦跟阮咸、阮元他们三个一起杀的,小邦说了,他参加狩猎只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他不想要自己的那份猪肉,那猪肉将全部分给大家……”
    “哼,你以为你这样说就可以了?大家都是有眼睛看的,我问你,那猪头上蒙的是什么?”未等冉姐说完,山羊胡子长者便冷冷地说道。
    “九叔,都什么年代了,变通点吧!再说晚会的目的不是为了考验人的胆量、智慧和能力吗?为什么要分男女呢?女人有那能耐,她也一样可以当勇士,值得众多男人去追求的。”冉姐这话说出口后,在场的女青年产生了共鸣,倒向周奇投去了支持的目光。
    九叔本想借这个机会,抬一下祖宗家法,以维护自己这已摇摇欲堕的地位(注他家原本就比不上冉姐有钱,又没有当官的亲戚做背景,自然是比不上冉姐威风的,他能当上这个长者,靠的只是他的的祖先及他本人在村里有些威望)。可没想到冉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大半的女青年倒倾向她那一边了。眼看再这样下去,不仅讨不了好,还会连冉姐都得罪。他也是个有那么一点见风使舵能力的人,不得不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道“可祖宗的规定是这样……唉,算了,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那些参加狩猎的青年虽对这样的结果不满,但实力摆在眼前,他们也是无法可想。毕竟,得罪了另一半,引起众怒的话,别说当什么勇士了,以后就算是找女朋友都难。他们只好祈祷下一届有个好运气,让自己一举夺得勇士称号了。至于有些等不及而自己去找对象的,就更加不用理会什么狩猎篝火晚会了。
    36-第三十六章  诱人之舞(上)
    既然大家都不再有什么意见了(貌似有意见也不敢提),今晚这勇士的称号自然落到了周奇身上(冉姐和顺子都是结婚生子了的,自然不必称什么勇士),按传统她是可以获得一个猪头和半边猪的奖励的,但刚才冉姐说了,不想要这奖励,而是将这些肉平均分给大家,大家伙自然十分的高兴,褪毛的褪毛,开边的开边,都忙了开去了。
    可这只是一些次要的,狩猎篝火晚会最重要的内容尚未进行,那就是挑选对象!按规定,获得勇士称号的人可以优先挑选对象,周奇既然获得这个称号,她便拥有了这一权利。于是她在众多女青年的簇拥下,登上了事先搭好的高台。
    下面的男青年虽很有些尴尬,幻想着站在台上的就是自己,可事实毕竟是事实,再多的幻想也没有用,所以他们很快便接受了这一现实。而当他们看清周奇是一个本地少见的美女,却又那么能干,那么强悍,一个个都禁不住心痒痒起来——这样好的老婆,就是打灯笼都难找啊。于是一个个都现出猪哥的原形来,争先恐后地挤到台前去排队,期望这位女勇士相中的就是自己。只可惜晚会没再安排有什么比赛了,否则的话,他们一定会为了美女而争得头破血流的。
    周奇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看好自己,倒弄得很不好意思起来,站在台上羞涩地看了台下的男青年一眼,希望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可惜她失望了。
    台下的众多男青年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她的目光能在自己的身上停留,然而他们得到的结果是比台上的她更加失望。
    台上的周奇不甘心,也顾不得害羞了,用心地在男人丛中寻找起来……
    冉姐看到她那模样,自然明白了她的意思,二话没说便去将正躲在一边帮忙开猪的刘邦拽了来——这小子可真懂得扫人的兴啊,别人都恨不得抽出身来凑热闹,他倒好,竟跟一群老头、大婶们忙杀猪去,真是不可救药也。
    当周奇看到冉姐拽着的刘邦后,立刻眼睛一亮,先用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再用手激动地指着他道“就是他!”
    她的话音未落,刘邦立刻感到有无数道杀人的眼光向自己射来,他终于明白那头已经被杀死的野猪所感受到的威胁了。他在心中默祷神啊,救救我吧,给我一副盾牌包起来吧!
    不管众人心中有多少的不服和嫉妒,这女勇士终究是选定了她的对象。也不知是谁带头鼓掌欢呼起来,于是群情激昂,将刘邦和周奇推到一块,余人都围着他们跳起舞来……
    趁着这机会,也有好几对青年男女选中了自己的另一半,向对方表明了自己的爱意。于是狩猎篝火晚会进行到了第二项与意中人跳琼山地区特有的篝火之舞!
    这所谓的“篝火之舞”倒是很有些讲究的,首先是女方在高台上跳一种如燃烧之火焰的舞蹈,然后点燃她下面的一堆篝火,当火焰将她脚下的铁板烧得烫人之时,男方便赤脚走上台去,先是两人手拉手一起跳,而后却是男的背着女的跳,男的坚持得越久,越耐得火烫,表明他对女方的爱情越是坚韧……
    周奇是今晚晚会的“勇士”,既然她选定了情人,那么这“篝火之舞”当然让她来跳第一个。
    在众人的欢呼下,周奇有点胆战心惊地爬上那个特制的高台。虽然冉姐一再强调这种活动的危险性不大,还手把手地教她跳火焰舞,但脚下就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哪,一个不心小掉下去,就算不死也要毁容啊,代价太大了。可小邦在看着呢,如果自己都放弃了,以后还能有机会获得他的爱情么?而且待会儿他也要上来呢,就算有什么意外死了,跟他抱着死在一起也是值得的。她这样想着,脚下已经有些发烫了,便抓紧时间跳起舞来。
    也不知今晚周奇走了什么运,她对这种舞蹈本不是很熟悉,冉姐只给她示范了几个动作要领,加上紧张,她跳出来的舞蹈离真正的“篝火之舞”有十万八千里远,可台下的观众就爱看她的舞蹈,她跳出来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人觉得美丽极了,这哪里是人在跳舞呢?那是火焰女神在飘舞啊。因此她跳完一个动作,观众便欢呼一次,那神情,简直是狂热的崇拜了。
    周奇跳了许久,台上已经烫得不能站人了,可刘邦还没有上来,她不禁有点心急——这笨蛋再不上来的话,自己可真要变成热锅上的蚂蚁了。
    刘邦其实并不是故意等那么久都不上去,他也是看得痴了,再加上这事太过于突然,让他的心有些迷乱,所以才忘了上去。
    冉姐倒是个很出色的保姆,这次又是她很及时地提醒刘邦上台,她在刘邦的耳边轻轻地道“你就算不喜欢她,也该上台去背她下来呀!否则在这样的公众场合把人的心伤透了,自尊伤没了,以后就连朋友都没得做了,说不定还会成为仇人呢!”
    她的话虽然很轻,刘邦却像听到了晴天霹雳,顿时从梦中惊醒。他顾不得多想,三下两下爬到台上去,连自己根本就不会跳什么“篝火之舞”都忘了。
    周奇见刘邦竟然上来了,不由得喜出望外,连舞也不跳了,跑过去搂着他的脖子,整个人都挂到他的身上。其实并不是她在那么多人的面前突然不懂得害羞了,而是脚下的铁板着实烫得厉害,虽是不停地蹦蹦跳跳,但脚底还是烫得令人难以忍受的。所以刘邦这个笨蛋来得倒正好,可以让自己歇一下脚。至于铁板烫到他,那是活该,谁叫他上来那么迟呢?
    刘邦没想一上来,舞没跳成,周奇却来了这么个动作,倒有点手足无措起来。更要命的是,周奇这样紧贴着他,身上那几个最柔软、最诱人的部位,自然全都压到他的骨髓里,一直进到脑海最深的销魂之处,令他今生都难以忘怀。这还不算,下面的热气将她淡淡的体香熏上来了,她的嘴巴、鼻子又离刘邦的脸那么近,就算是她呼出的气都能闻到……这哪里是什么“篝火之舞”呀,简直是欲火焚身啊!幸亏下面有那么多的人看着,否则的话,还不知刘邦的身体会起什么样的反应呢!
    37-第三十七章  诱人之舞(下)
    不过这欲火是暗火,还能勉强控制,脚下的篝火却是明火,它是毫无感情可讲的,刘邦自然没办法去控制。他的脚在铁板的高温下,几乎要被烤焦了,疼痛使他不得不赶紧找出路,以免成为铁板上烤猪。可令他痛苦的是,周奇就这么吊在他的前面,不仅沉重不堪,还挡住了视线,令他想要移动都异常困难,至于说想要辨别方向,找到台阶下,那是想都不要想了——他只能任周奇就这样吊着,抱着她在台上乱跑,像极了热锅上的蚂蚁。
    台下的观众见他们的动作笨拙而搞笑,又是这样的满舞台跑,以为他们是故意的,忍不住发出阵阵的笑声,更有人吹口哨、鼓掌……这样的“篝火之舞”倒真的有些罕见呢,也极少见像他们坚持得那么久的。
    刘邦终于忍不住了,再也顾不得寻找什么台阶,抱紧周奇纵身一跃,竟从两米多高的舞台上跳了下来。还好,这舞台虽高,下面却是泥草地,土也比较松软,只是摔得有点疼痛而已,还不至于骨折、脑震荡。
    台下的观众这才有些愕然,有人忙跑过去将那篝火暂时灭了,以便铁板台冷却了,让下一对情侣上场。冉姐和顺子等人也跑过去将刘邦和周奇扶了起来,询问他们有没有受伤。
    周奇自然是没有事的,除了羞得满脸通红外,她是整个过程都赖在刘邦的怀里的,摔下来的时候,也是刘邦垫的底。而刘邦就不同了,他除了摔得腰酸背痛,脚底更是被那铁板烫伤了,超大的水泡冒了出来。可这只是肉体上的伤害,更令他烦恼的是,难道真的娶周奇为妻吗?他可是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他一直都把周奇当作自己的好朋友甚至好妹妹对待,却从来没考虑过她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妻子,自己跟她的感情还没达到爱情的程度啊!而且刘李氏日思夜想的儿媳妇是小倩,纵使自己愿意,要过刘李氏那关,难啊!
    不说刘邦的烦恼,且说舞台上,铁板很快就冷却了,人们重新燃起了篝火,轮到第二对情侣上场了。这女的不算漂亮,但她的火焰舞跳得特别好,所以台下的观众还是饶有兴趣地欣赏,不时给她一点掌声鼓励。不过她的意中人似乎怕她受伤,她在台上跳了还不到两分钟,他便上台了。他上台后,也不怎么跳舞,只象征性地甩了几个动作,便拱背去,想要按传统的方式将他的意中人背下场。
    但场下的观众看那女子跳舞正看得过瘾,他却来扫兴,怎肯依呢?许多人连连喊他让到一边去,没到时间抢什么场呀,就算是想媳妇想得狠了,也用不着这么猴急啊。说得那女子倒很不好意思起来,也不要那男的背了,一甩手,气呼呼地自己跑到台下去了。
    那男的急了,连忙“四妹,四妹”地喊着追了上去,倒惹得观众一阵大笑,这才饶了他。
    第三对上台后,倒是坚持了将近十分钟,虽跟刘邦的二十分钟没法比,却也算是忍耐能力较强的了。只不过他们人长得很一般,舞也跳得不行,许多观众倒是希望他们快点下来的——怕影响到后面的观赏欲望啊!
    第四对、第五对……
    人们看得多这种“篝火之舞”后,终于产生了审美疲劳,兴致没有刚才那么高了,掌声也变稀稀落落,甚至有气无力。
    而“篝火之舞”后,接下来的却是非常轻松自由的烧烤了。不过在烧烤之前,烧烤的内容却是必须先准备的。狩猎来的野猪自然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但这野猪肉虽好,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吃到的,除了前面说的,要将半边猪肉平均分给猎获它的优胜小组外,村里的长者要分一份——每人两斤三斤不等,在本次晚会成功结为情侣的几对也要分一份——同样是每对两三斤,剩下的,则是像平时的猪肉那样出卖,所得的钱,主要用来填补举行晚会后留下的亏空。
    由于前面冉姐已经代周奇说过,放弃领自己应得的那半边猪肉,所以今晚的猪肉特别多,认购的人们争先恐后地排起了长队(若在以往,所剩的猪肉不多,人们想要买的话,是必须抽签,运气好的抽中了才有权购买的,而且根据古老的传说,若抽中了买到这种猪肉吃下去,来年是必能沾到这种好运的,就算不是自己找到意中人,也应在家人和亲戚朋友身上)。
    不过人们排队虽排起了长龙,可真要吃到香喷喷的烤野猪肉,还是得耐心等上一段时间的。因为刚才帮忙褪猪毛、开边、取骨头、弄下水的,都是一些老头和大婶,手脚是超慢的,而且这琼山地区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就是在这样的场合买的猪肉,都是平均分配,每一部分都搭配一点的,价格也是一个统一的价,跟平时人们买猪肉有很大的不同,平时人们都是想吃哪一种,便搞哪一部分,每一部分的价格都不同。这种现象,在原始社会是常见的,也许从那时起,这一习惯便被琼山人的祖先留了下来吧!
    刘邦和周奇既然已经上了舞台,成了琼山人公认的“一对”,他们自然也分得了一份情侣套餐肉两根沙骨——代表他们爱到海枯石烂,就算变成白骨,也永不分离;两个猪耳朵——代表他们和睦安康,永不争吵;一斤梅头肉(即猪前腿至颈部背后的一段肉,其中瘦肉部分最为奇特,瘦中夹一点肥,且呈梅花状,故而得名)——代表两人的爱情像梅花一般,经得住风霜的考验(注也有猥琐男称,吃这梅头肉,能让新娘在某个特别的时刻盛开“梅花”);一颗猪心——代表两人永远都齐心,男的不会花心,女的不会出墙;一个猪肾——这个刘邦可不敢要,据说吃了会让人的精力加倍旺盛,多子多福……
    分了几对情侣套餐肉以后,其余的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都是东搭西凑,比如抽到签买五花肉(猪腩肉)的,那么在一斤肉里面,会搭上一二两的猪肝、粉肠甚至大肠;抽到买后腿肉的,一斤肉里面也会搭上一点龙骨(即颈骨,俗称排骨头)和排骨;抽到买前腿肉的,一斤肉里面会搭上一节尾龙骨(即尾脊椎骨,俗称大沙骨、尾巴骨)等等,总之他们虽做不到绝对的公平,可相对于寻常人们到肉摊买肉来说,还是做到了某种意义上的平均分配。
    38-第三十八章  市场斗争
    销路和来源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刘邦那刘氏生态鲜肉铺的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市场里的有些人一个月杀的猪都没有他一天杀的多,所赚的利润也是如此,一个月都比不上人家一天的。
    这人都是有嫉妒心的,特别是对一些与自己相关或相近的,如果别人比他(她)好,他(她)就会自然地起嫉妒之心。不过嫉妒之心虽然人皆有之,可不同的人,对待和处理的方式却是不同的。有些人只是将它放在心里,一笑了之,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些人将别人那优秀的作为自己的目标和榜样,加倍地努力,以图自己也拥有甚至超过他,以此来平衡自己的嫉妒心;也有些人,看到别人比自己好了,必是想方设法去破坏,去搞得别人不如自己……
    刘邦现在就得面对这怀有第三种嫉妒心的人了,因为他的生意太好了,抢走了市场里大半的客人,就连他父母摊位的客人,也被他的鲜肉铺吸引过来。人家的生意不好做了,赚的钱少了,生活的质量不如以前了,自然会对他及他的鲜肉铺产生不满和怨恨。而且刘邦还是有案底的,上次周奇跟雨衣男的宿怨,雨衣男虽一时不知周奇为何人,当时由于气愤,也没有很好地认清她的脸。可周奇毕竟是经常在生态鲜肉铺出现的,雨衣男免不了又要从这肉铺前经过一两回(注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件和给周奇诅咒过后,他那肉摊的生意就大不如前了,有时一天连半边猪都卖不完,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他的肉摊那是一点也不为过。所以他现在是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常常从刘邦的鲜肉铺前经过,以考察刘邦这肉铺的商业机密的)。这一来二去的,竟还真让他发现了“秘密”,不过这“秘密”并不是商业机密,而是他那生态鲜肉铺里的那位美女,依稀跟上次来自己摊前搅乱的“臭婆娘”(注是用雨衣男发明话来形容的)很相似。
    难道自己看花眼了?这是雨衣男第一次经过看到周奇时的想法。
    世界上真有长得这么相似的人吗?这是雨衣男第二次经过看到周奇时的想法。
    莫非这是她的姐妹?这是雨衣男第三次经过看到周奇时的想法。
    当雨衣男第四次经过时,他不再有别的什么想法,而是直接肯定这鲜肉铺里的女人就是到自己摊前搅乱的那个“臭婆娘”。若依他以前的脾气,既然知道了是她干的好事,早就拿砍刀来将她砍成十八段了,可这次他突然福至心灵,居然想到这事一定不简单。她既然能在刘邦的生态鲜肉铺里出现,且帮他卖肉,说明他们肯定是一伙的,说不定还是刘氏一家密谋已久的阴谋。
    可同在一个市场里卖肉那么久,刘海夫妇的为人他是清楚的,而且在前年,当他因为欠赌债,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他们都不肯帮忙,眼看自己就要被那放高利贷的人砍死了,是刘海夫妇,拿出了自己肉摊上用来找补的零钱,硬是凑够了一半赌债,那些人才放过他。这些年来,他表面虽不说什么,可背地里对刘海夫妇是相当的感激的,时不时地寻找些机会想要报答他们。然而现在,刘海夫妇却设计请人来破坏自己的肉摊,破坏自己的饭碗!这……真的有可能吗?照理说,自己跟他们一起在市场里卖肉卖了那么多年,一直都相安无事,最近也没什么得罪他们的地方(注到刘氏生态鲜肉铺前想要破坏刘邦声誉的人,其实并不是雨衣男请来的,事情后文自有交待),他们怎么可能这样做呢?
    雨衣男本想调查清楚这事的来龙去脉的,可他的表哥却说,这事必定是刘邦那小子指使干的,如果不是采取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他的狗屁生态鲜肉铺也不可能抢走那么多的客人,现在他一个人是发了财了,但全市场的猪肉佬却快要饿死了,难道为了他一个人发财,竟要牺牲那么多个家庭不成?表哥越说越激动,举例道“不说别的,就说我吧,你表嫂快要生了,可肉摊的生意那么差,我怕到时付不起她到医院生产的医药费,不得不送她回乡下去生产,可你知道乡下的条件有多差,生产的风险有多大。还有你那六岁的外侄女,她是多么的乖巧,多么的可爱,但她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了,我却没法送她在这城里读书……”
    “不要再说了!”雨衣男一声狂吼,冲进了风雨中。这晚,雨衣男真的很痛苦,他不相信刘海夫妇是那种人,更不愿对他们恩将仇报,可表哥一家跟市场里那些同行的惨状,却让他的心里更加难受。他想不明白,生活为什么会那样的残酷,竞争为什么会如此的惨烈,大家平和一点,一起挣几个小钱来养家糊口不好么?他既然想不明白这些事情,只好拿酒来麻醉自己……
    当他醉得躺倒在街边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双温暖的大手将他扶起,他睁着迷茫的醉眼看了看,却分辨不出这人是谁,只在脑海深处似乎有一点模糊的印象,这人是很熟悉的,很友好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清醒过来了,虽然头痛欲裂,但他还是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是处在一个女人的房间里。
    “虎哥,昨晚赢了多少?”正在雨衣男发呆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娇柔的女人声音,将他吓了一跳。
    “真他妈的霉气,输了好几千万vnd。都是你们这些女人不好,整天叽叽喳喳的,将我的好运气都赶跑了。”一个很粗鲁的男声道。
    雨衣男听到这粗鲁的男声却是被吓了一跳,连深埋在被窝里的身体都有些发抖了,原来这被称为“虎哥”的男子不是谁,却正是他所参加的帮会里的老大,人称“铜锣黑老虎”的便是他,他做事心狠手辣,最是惹不得的一号人物。而那称他为“虎哥”的女子,却是“虎哥的相好——小蜜。
    39-第三十九章  矛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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