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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舍就是驿站,是古代使者、官吏往来休息食宿的地方。

    咸阳的传舍,装修格外的华丽,规模也格外的大。

    作为大秦的帝都,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刘季、卢绾、樊哙三个人,共同住在传舍的一个房间里,已经三个月了。

    自从三个月前,被萧何、曹参等人带领着进入咸阳,他们就住在了这个房间里。

    后来,萧何走了,曹参走了,夏侯婴走了,甚至连周勃都走了。

    他们三个还住在这里。

    每日衣食无忧,却好像被人忘记了一样,没人来找他们。

    刘季私下里去找过萧何,后者已经成为了皇帝身边的一个官吏,据说品级比沛县的县令都高。

    刘季一连去了三次,才见到萧何。

    萧何实在是太忙了,每天早出晚归。

    对于刘季的问题,他没办法回答,只能让他回去等着。

    刘季悻悻而归。

    传舍的舍人推开门进入刘季他们三人的房间,将肉羹放在桌上,转身就走。

    这样的肉食,本不该是刘季他们这种身份的人应当享用的。但上面有命令,让他们三个人享受了和身份不匹配的待遇。

    每天有肉吃,是多少大秦人毕生的梦想啊。

    刘季他们已经吃了三个月了,刘季却好像还不知足。

    他箕踞而坐,瞥了一言桌上的肉羹,大骂:“为何无酒?昨日不是吩咐汝了吗?汝难道没长耳朵吗?”

    刘季一贯的嘴臭脾气大,从小如此。刘季甚至骄傲的觉得,这是任侠风范。

    他见过的张耳如此,陈余如此,王陵如此,他刘季也该如此。

    年轻的舍人,前脚刚刚迈出门槛,闻言转过头来,笑到:“爱吃吃,不吃滚,想喝酒自己买去,蠢物!”

    刘季破口大骂,“小杂种,汝可知汝父是大秦的亭长乎?”

    舍人一愣,随即出言相讥:“昨日咸阳下了一场雨,不大也不小。我打开门一瞧,你猜如何,雨打着的人里面,十个倒有八个比亭长官大。嘿嘿,在这里,你算哪跟毛?”

    刘季勃然而怒,“竖子,敢如此同乃公说话。”随机就是一连串的民间问候语。

    舍人快步离去,口中也念念有词。

    这不是他第一次和这个无理的亭长对骂了,他知道,自己骂不过他。

    传舍中见过的官员很多,像刘季这样的还真不多。

    舍人暗道,这不就是个流氓吗?

    ……

    传舍内,刘季自顾自的骂着,樊哙自顾自的吃着,卢绾像小媳妇一样耐心解劝着刘季。

    两人都是沛丰邑中阳里人,又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从小玩在一起,感情很深厚。

    刘季越骂越气,看樊哙正在快乐的干饭,一脚将樊哙的肉羹踢落在地。

    樊哙先是一怒,随即满脸笑容,“大哥,莫和那人一般见识。今日这肉羹味道不错,没有酒就算了,你多吃点肉羹吧!”

    刘季叹气道:“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三个月了,看着别人一个个都出去干事情了,你们就不着急?”

    樊哙憨笑道:“这里每天吃好喝好,远比我在沛县屠狗强,这日子舒服着呢。若是吕媭也在就好了,嘿嘿。”

    卢绾虽然没说话,却明显也是赞同樊哙的意思。

    他们一个是沛县的屠户,一个是无业的黔首,在他们看来,这里不是传舍,而是仙境啊!

    仙人也未必能天天吃肉呢。

    这还有什么不知足的,他们疑惑的看着刘季。

    刘季头大:“算了,竖子不足与谋,你们吃吧,我到院子里散散心。”

    刘季配着剑走在传舍的小径上。

    他们已经被找征召到咸阳很长时间了。

    当初一起进咸阳的那些人,萧何大人、曹参大人、夏侯婴都已经得到了皇帝的重用,就连周勃也得到了皇帝的重用。

    为什么他们几个一直被闲置在这里,一点消息都没有呢?,

    刘季百思不得其解。

    房间里的这两个,虽然都是自己的好兄弟,但他们一个杀狗的,一个种粮的,自己可是亭长啊?怎么会没有消息呢?

    就连周勃这样一个丧事时候吹箫的人都得到重用了,刘季怎能不急?

    在这里每天有肉吃,无忧无虑,当然也很高兴。

    但刘季觉得自己天生就是要做大事的人,他最恨自己被人小瞧了。

    清风徐来,刘季回忆起了自己的人生。

    十几岁的他,年少浪荡,性情高傲,有着一颗当大侠客的心。他羡慕信陵君,信仰士为知己者死,曾经一个人跑出去闯荡,先后追随过大侠客张耳、王陵,可惜最终还是没能闯出来什么名头来。

    二十多岁的他,回到了老家沛县丰邑中阳里定居,虽然不再以游侠自居,但性情豁达,大度喜施,从来不把钱看在眼里,也有着自己的一帮生死兄弟。

    老父埋怨他不事生产,不能置产业,整日游手好闲,就连哥哥嫂子都不止一次在朋友面前折辱他。想到这里,刘季不禁叹息。

    三十多岁,他的人生似乎转了运,当上了泗水亭长的小官,娶了吕公的女儿吕雉,也有了儿女。但此时的他早已没了年少时候的心气,好酒及色,厚颜无耻,“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因此又被同僚们看不起。

    不过,刘季却觉得无所谓,他想自己的人生或许就这样了吧。他已经年近四旬,大半个身子都已经入土了。很多昔日的好友,全都不再人世间了。

    只有在梦里才能,他才会想起自己年轻时候傲视群雄,闯荡天下的日子。

    他不止一次梦到自己第一次来咸阳服徭役的时候的情景。

    始皇帝的车驾,浩浩荡荡而来,压的人喘不过气起来。

    那时候,他还年轻,随口一句“大丈夫当如是!”引得众人纷纷侧目。

    岁月还没能埋葬他,就已经先埋葬了他心,他的心却已经死了。

    男儿至死是少年?怎么可能呢。

    他的归途,就是老死在故乡,被为数不多的几个后人祭奠,然后被整个世界遗忘。

    只是这次突然被征召入京,重新点燃了他的心。

    他总觉得,自己跟被人不一样;他总觉得,自己是要干大事的人。

    世上的人那么多,就像野草,死了,烧了,也就没了。但他不想这样。

    想到这里,他热血沸腾,一如少年时模样。

    他拔剑乱舞,仿佛是在骑马与砍杀。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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