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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年代的某一天,程晓诞生了。

    童年时期,和大多数人一样,平淡又快乐。

    唯一不同的是,程晓小时候特别凶狠斗勇。

    见谁不爽就干谁。

    而且,从小就不合群。

    二年级的时候,一个人打十几个,不落下风,但却因此伤痕累累。

    终于,在一次一脚将一个坏学生踢出鼻血后,被那个不合格的老师叫进了办公室。

    她用木板子,狠狠地拍打了程晓的手掌十几下。

    直到程晓的整个手都红肿了,才停下。

    从那一次后,程晓就仿佛焉了一般,讨厌打架了起来。

    这种情况叫做疼痛反射症,就是非常惧怕疼痛,会逃避,会躲闪的一种现象。

    但当时的程晓并不知道。

    平静了一段时间,直到四年级转学了。

    转到了一所私立学校。

    卫生极差。

    炒的大锅菜里面没有几十只苍蝇都不好意思说是大锅饭。

    但程晓在那个学校,活得很滋润。

    学习非常好,属于那种不学习都能拿全校前几的那种存在。

    那一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汶川大地震。

    也正是这一年,程晓喜欢上了书籍,不管是童话还是作文,基本上都是有空就看的。

    甚至晚上就寝后,在昏暗的灯光下,沉寂在格林童话的世界当中。

    当这一年结束后,程晓被母亲转到了公立学校。

    这也正是他人生低谷的开始。

    环境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是极大的,甚至决定了这个孩子的一生。

    公立学校,一个班七八十名学生。

    并且程晓恰好还与二年级那个被他踢出鼻血的同学在一个班。

    第一天的时候就和他打开了,没打过,输了。

    随后的程晓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症。

    喜欢吐唾沫,并且总感觉胸口有一股闷气,就想喊出来那句:尼玛。

    就这样,丧失了好狠斗勇,患上了怪病,并且不适应新环境的程晓成功成为了差生。

    虽然学习还是一般般,但已经什么都不想干了。

    被人欺负的话,有时候也是头一低,就过去了。

    就这样,在被排斥,被老师同学瞧不起的情况下,程晓小学毕业了。

    但让他期待的初中才是更大的噩梦和失望。

    如果可以再一次选择的话,程晓肯定会选择在没有14岁的时候,拿起屠刀,将欺凌他的那几个学生,一刀致命。

    但刚上初中的他,什么都不懂,心里的斗志已经熄灭了,哪怕想过反抗,最终也都忍一忍过去了。

    初一初二,都是处于被校园欺凌的对象。

    但所幸,最大的伤害也就是被群殴了一次,和被闪了几个耳光。

    小县城的初中坏学生,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做一些大事。

    再加上程晓一直以来都是顺从的模样,倒也没有更大的痛苦加在他的身上。

    但谁能知道,每天晚上,程晓都会紧握拳头,脑海里回荡着一句话:杀了他,用刀子把他偷偷杀了,没人发现,你没成年,不违法的。

    可惜最终,程晓还是松开了握紧的拳头。

    没办法,自己是独生子,家里也不富裕,自己杀了人,自己家庭就毁了,自己的人生也就毁了。

    忍一忍吧,就过去了。

    似乎是上天怜悯程晓,竟给他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在某一日的操场上,程晓看见了她的背影。

    那一刻,未曾相逢先一笑,初会便已许平生。

    这便是一见钟情吧?

    程晓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可这毕竟是上天给他的玩笑。

    这女孩,竟无比的厌恶程晓,原因也很简单,程晓学习不好,又不讨人喜欢。

    初二的那一年,她在四楼,程晓在一楼。

    一年,就这样依靠在楼下的花园旁,静静的等候着她的身影。

    初三那一年,老天又给程晓了一个天大的惊喜。

    在开学的前一天,程晓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爱情却可望不可即的梦。

    睁开眼后,程晓流泪了,梦里的那种可遇不可求的感觉,让他心痛。

    恰巧,分班的时候,她竟然和程晓分在了同一班。

    哦,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可惜,只有缘,没有分。

    抢座位的时候,程晓因为手臂骨折,没能抢到好座位,只能坐在了第一排的位置。

    她则是在第三排。

    那时,程晓觉得,爱情也不过如此。

    可惜,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连续两个月,程晓都是静静的趴在桌子上,歪着头,看着她。

    这也加深了她对程晓的这股厌恶。

    这一年,当属程晓最幸福的一年。

    曾经欺负自己的同学和自己也和好了,班里也没有坏学生,老师的话除了暴躁的英语老师之外,都是不错的老师。

    但也当属最无奈的一年。

    爱的人就在眼前,但平均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与其说上一句话。

    最后,快要毕业了,班主任提前发放了毕业证。

    她说,这一年,是她教过最好的一个班级,没有一个坏学生,就算提前发了毕业证她也不担心有人会闹事。

    在这最后的一阵时光,程晓却发现,如此的短暂。

    他忐忑。

    爱了三年,却无法说一句我爱你。

    他想在最后的时刻说出去,却总是开不了口。

    因为他知道,她厌恶他。

    最后,填志愿的时候程晓没有去。

    这一刻,是离别的时候了。

    或许爱情,只有在童话才能实现。

    而自己,只是一个傻瓜,怎配得上她。

    于是,程晓找寻自己的自由去了。

    当踏入半步社会,程晓才发现,自己的想法真的天真,难怪,大家都说他傻。

    在职校里,程晓感受到了深深的厌恶感。

    这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好吃懒做,拉帮结派,整天吹比,欺负他人为乐的坏学生。

    只是半年的时间,程晓就换了两个职校。

    最后,结局还是退学了事。

    退了学后,便踏入了工地。

    在工地里,程晓才明白社会的辛苦。

    他又萌生了上学的念头。

    并且,还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与她考上同一所大学。

    但,现实很残酷。

    职高不比职校好多少,程晓挨了有生以来最惨的一顿打。

    但起因是他反抗了。

    在别人闪了他一巴掌后,程晓直接将其按在宿舍床上照脸上打了七八拳。

    然后,别人的伙计来了,而程晓的舍友则是沉默不语,该干嘛干嘛。

    第二天,那人的兄弟来了,将程晓的鼻子用板凳砸的骨头都出现了一点裂痕。

    所有的人,同时保持了沉默。

    程晓笑了。

    当那一天后,这个世界清晰的出现在了程晓的眼中。

    善恶丑美,程晓都能看得清楚。

    也是如此,程晓爱上了文学。

    在半年后,程晓当兵去了。

    但偏偏军队这个大熔炉却无法将程晓融化。

    程晓依旧是那么的固执。

    当兵回来后,待在家里,整整三年。

    三年,身体变差了,脑子变迟钝了。

    唯一不变的就是对文学的热爱。

    程晓拿起了笔,在网上注册了一个笔名,便开始写书。

    但社会还是那么的肮脏。

    只懂得打打杀杀的书,能火,作者赚了名声,赚了金钱。

    有意义,文学性的书,十本里面有一本可以勉强小火一阵子,随后就化作时间的尘埃。

    当程晓彻底的绝望后,系统降临了。

    从此程晓走上了不同凡响的人生。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程晓突然笑了。

    原来自己得到系统的那天,压根就不是被休学了,而是根本就没有上过大学。

    自己在家里默默的写了三年,这一切,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而已。

    “道德经……老子,谢谢,我悟了。”程晓看着蔚蓝的天空,囔囔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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