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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渐浓,官道上,只有一人一马,哒哒哒地快速奔驰着。
    两侧的村庄,荒地上,停了许多马车、驴车等。
    不过,此刻已是深夜,跟着大部队走了一天的人们,又累又乏,早已深深地睡去。
    睡得太沉,根本就听不到马蹄声。
    就算偶有听到的,也不会太在意——马蹄的声势并不十分大,显然骑兵并不多。
    一个两个的,兴许就是斥候或是驿站的兵卒吧。
    就算不是官兵,而是什么匪类,也不怕什么,才一两个而已,他们这些人自从出了京城,也算涨了见识。
    哪怕是跟在最后面的普通百姓,也亲眼看到了许多阴暗面。
    他们,习惯了!
    也早做了准备,好几家结成小队,相互抱团,相互壮胆。
    就是睡着了,也会安排家人轮班放风。
    不超过三五人的歹人,他们就不会太在意。
    且,那马蹄声并没有停下来,而是一路朝着京城方向,渐行渐远。
    至于三大卫军营的啸营,声势还没有得太远。
    毕竟姜砚池的速度很快,他骑马穿越大部队的时候,发生啸营的只有千牛卫。
    等三大卫都闹起来,动静大了,那些陷入睡梦中的人,才会被惊醒。
    此刻,这边的区域,还是安静的,只有那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应该就是回京城探听消息的官兵!”
    被惊醒或是负责放风的人,确定马蹄声远去,便又放松了精神。
    或是重新睡去,或是继续戒备。
    哒哒哒!
    姜砚池丝毫不在意周遭的反应,策马狂奔。
    很快,他就穿过了蜿蜒几百米的大部队,又赶了三四里的路程,终于踏入了泾县的地界。
    凌晨时分,泾县及其周遭区域一片寂静。
    城池外驻扎的一大片帐篷,篝火也正在熄灭。
    除了三三两两值夜的兵卒,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在帐篷间巡逻,绝大多数人都进入到了梦乡。
    姜砚池一边拉着缰绳,一边观察四周。
    他猜测,阿是那雄应该不会在军营里,他应该在县城。
    所以,他没有去军营,而是朝着泾县的城门而去。
    距离他离开泾县,已经过去了七八天。
    城门口上的尸体已经被清除,唯有残存、干涸的血迹无声的证明着姜砚池曾经的“功绩”。
    “什么人?”
    城门上,有巡逻的兵卒,听到马蹄声,探身往下看。
    发现那骑士居然就大剌剌地停在了城门口。
    他不知道泾县已经换了天地?
    还有,这大半夜的,就算有紧急情况,也不会傻乎乎地跑过来啊。
    大盛朝是有宵禁的。
    晚上的城门,都是关闭的。
    就算这个瓜怂不知道泾县已经被阿史那氏所控制,也该遵循大盛朝的规矩啊。
    大半夜来扣城门?
    “嗖!”
    姜砚池没说话,右手一翻,食指和中指间就出现了一颗石子。
    他随意地往上一丢。
    那颗石子居然就飞上了城墙,直接击中了插在正中间的一面旗子。
    旗子上绣着“史”字。
    这是阿史那氏的汉姓,是阿史那雄的西洲军的旗帜。
    咔嚓!
    足足有小儿胳膊粗细的旗杆,竟直接被小石子砸断,折成了两节。
    一半的旗杆带着“史”字,直接从城墙上摔了下来。
    而另一半,还被插在垛口上。
    守城的兵卒都惊呆了。
    这、这是什么厉害人物?
    就一颗石子,不但从下而上地飞了来,还把旗杆砸断了?
    就是茶楼酒肆里最能胡编的说书人,也说不出这样的段子啊。
    天哪,这城下的骑士,到底是什么人?
    “敢问郎君尊姓大名?来自何方?有何贵干?”
    今日当值的守城什长,抖着声音,躲在垛口后面,客客气气、小心翼翼地问道。
    刚才他还探出头去看呢。
    那颗小石子,直接吓破了他的胆子。
    呜呜,他的脑袋虽然比旗杆粗,可并不比旗杆结实得多。
    一颗石子砸过来,再给自己爆了头,而他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这死的岂不是太冤枉?
    姜砚池冷着脸,抿着薄唇,根本就不屑开口。
    守城的什长:……不说就不说吧。
    能耐大的人,脾气就大。
    或许,城中的那些贵人,知道这位的来历呢。
    毕竟能够有如此神通,定不是无名之辈。
    噔噔噔!
    城墙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黑夜中,一个兵卒快速地下了城门,牵了马,飞身上去,就朝着县衙而去。
    很快,兵卒就杀到了县衙。
    “快!快去回禀将军,城门外来了个厉害的小子。”
    “他不肯开口,只用一颗石子就砸断了帅旗!”
    随着这人的到来,寂静的县衙瞬间热闹起来。
    阿史那雄刚刚睡下,就被人吵了起来。
    听完亲兵的回禀,阿史那雄眼睛一亮,“是他!”
    姜家二十一郎!
    狗皇帝最宠爱的义子,姜砚池!
    这小子,长得白白净净,像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实则一身的神力。
    阿史那雄在京城的时候,就没少跟姜砚池打交道。
    他还曾经开玩笑似的跟姜砚池进行过“比试”。
    阿史那雄从一个马奴成为手握重兵的节度使,不只是靠溜须拍马、装傻充愣。
    他还十分的强悍,武力高强,擅长领兵。
    他身高体壮,穿上盔甲,骑在马上,如同一座移动的铁塔。
    传说中,他最凶猛的战绩,就是手撕敌人。
    或许夸张了些,但,他的手上也颇有把子蛮力。
    但,当他跟姜砚池对上的时候,他全力以赴,如猛兽下山,姜砚池却负手而立,只出了一只手。
    轻轻松松就被Ko。
    是阿史那雄一生中,最丢人的一次。
    当然了,那个时候,他拼命在元安帝面前扮演小丑。
    被个十来岁的少年一巴掌抽飞出去,他非但没有恼羞成怒,还嬉皮笑脸地恭喜元安帝。
    那挤眉弄眼,那夸张肤浅的模样,只把元安帝逗得哈哈大笑。
    阿史那雄嘴上不说,心里却牢牢记住了“姜砚池”这个名字。
    “不过,我怎么听说,这竖子在泾县的时候,被人算计,得了疫病啊。”
    而按照元安帝的自私、凉薄,他没有直接赐死身染疫病的义子,就已经是难得的慈爱了。
    在阿史那雄想来,姜砚池就算没有直接病死,如今也只能躺在路边,可怜兮兮地等死。
    他居然还好好的?
    难道,狗皇帝转性了?
    他真的宠爱姜砚池到了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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