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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底私下以为他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公子,还不太明了人情世故,所以提点他一句。
    他也学着我的口吻,叹口气道“唉,我这不是招了无数次手么,连一个又丑又老的女人都搞不定。”他的语调很明白地表示他是在开玩笑,以免我对“又丑又老”这几个字生气。其实我非但没有生气,反倒是放心了不少。
    看着他眉宇间不知真假竟是十分颓丧的样子,灯光下一闪一闪的长睫毛黯然垂落,十分让人怜惜。我的神色缓和下来,心内的母性涌出,走到他身边,柔声道“我是姐姐啊,不一样的。”
    正在这时,忽听得背后一阵刹车声,我们两人同时转头向来路看去。
    一人骑在摩托车上,隔着头盔望着我们。那么远的距离,隔着迷蒙的头盔与岁月的风烟,我还是一眼认出那是傅辉。他竟然为一个相似的名字一路追了来,我心底的甜蜜一阵阵涌出,他终是找到了我。
    我刚要举步向他走过去,他却一转车把,绕过我和小白走了。我愣在那里难道他不打算和我相见么?
    小白却显然没有认出他,过来取笑我“被人看见害羞了?”我没有理他,心底的甜蜜沉淀成脸上的笑意。小白看见我的神情,越发胆子大起来,抓住我的手臂,一声一声叫着“姐姐”“我千里迢迢送你回来,现在又饥又渴,把你从欧洲带回来的新鲜咖啡赏我一口吧。你就是不看我的辛劳,也该看我的汽油钱啊……”
    我看他一眼“谁跟你说的?”
    “何自芳阿姨啊,她说你刚刚才从英国回来。”他说阿姨的时候,特地瞪大了眼睛,我也忍不住笑了
    第三章
    过去太遥远,未来太迷茫, 时间在那梦里躲藏。——唐朝《天堂》
    我把咖啡豆用蒜臼捣碎,取出蒸汽咖啡壶给他细细煮了一杯咖啡。
    小白在旁边看着我,不停地说两句“姐姐你真好”之类的,迫得我想不好都不行。他显然已经发现我很吃这一套,看来这孩子不但美貌多金,还挺聪明。
    香浓馥郁的深褐色咖啡倒进了雪白的细瓷杯里。这一套杯子还是从英国背回来的。中国是瓷器的发源地,可是现在国际主流市场上的精细瓷器却大多出于英国,收藏家也以英国瓷器为美,实在是让我这个中国人无话可说。
    我把细瓷杯子放在小盘里端到他面前的时候,毫不客气地说“这是我大老远加贵死人的飞机票背回来的,又是亲手煮的,所以足金足银地把你今天的油钱还了,以后不要再念叨了。”他一仰头嘟起嘴“我不喝纯咖啡,至少要一半奶才喝得下去。”
    我不由顿足“这深更半夜的,我到哪里找奶去?连牛奶都没有,我不喝牛奶。”这孩子真是娇生惯养。
    他施施然将双手叠在脑后靠在沙发上“反正我不喝了。”
    我坐下来,很平静地说“我是不喜欢浪费东西的,你不喝呢,我只好把它喝掉。可是呢,姐姐的胃不好,喝下这么一杯东西,估计今晚都睡不安稳。”
    不想他嘻嘻笑着“我就是要你不安稳,陪我说话多好。”
    我气得端起咖啡就要喝,接近唇边的一瞬被温度炙了一下,停在那里,忽然就觉得自己的姿态近乎撒娇。
    小白却依旧笑嘻嘻道“怎么样,喝不下去吧,我没拦你,就是想烫烫你这张总嘲笑我的嘴巴。”
    我恨恨地将咖啡放下,他却一把抓起,走向厨房。我跟在后面喊道“你找什么?小心打翻我的东西,十倍也赔不回。”接着便眼睁睁看着他把我辛苦煮好的咖啡倒进水槽。我立时大为痛心,内心想法冲口而出“你怎么糟蹋东西?真是纨绔子弟!”
    他并未抬头,看着醇厚滋润的咖啡流下去,淡淡应道“我可不是什么纨绔子弟,我受过的苦你肯定是没受过,不过呢,我都忍下来,为的就是将来别再让自己爱的人受苦了。既然你不能喝,就倒了吧,别委屈着自个儿。”
    我被他一席话说得愣在当场,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他比我先醒悟,笑着说“我说的‘爱’,是广义的,你可别想多了。”
    我叹惜道“不会不会,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了。你看,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咖啡也解决掉了,你明天是不是还要早起啊?”
    “不要,我明早休息。”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
    我心里又暗骂一句“纨绔子弟”,正不知该如何逐客。小白却反客为主道“你渴不渴?要不要我给你拿饮料?我真有点渴了,今天晚上就一直被你缠着说话了。”
    我已经彻底麻木而没有任何生气的反应了,机械地打开冰箱道“喝什么?可乐还是雪碧?”
    “有没有啤酒?”
    我只庆幸他没有点茅台,拿出一听啤酒恭恭敬敬地递过去“我明天要早起,你……”
    小白鼻子里“哼”一声打断我的话,接过啤酒咕咚咕咚灌下去。像一个渴极了的人一样,喝完一大口,他轻轻喘口气,又拿起来接着灌。很快把一罐喝掉,他转过头看着我。酒意泛上来,映得他两颊微红,唇色艳丽,一双眼睛里似有似无的笑意,嘴角残留的酒中丝丝点点的光彩与目光交相辉映。我蓦然发觉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只是,好看也不能当饭吃,是不是?这世上牵动人心的事情太多,就是天仙可人儿,也不该这般放肆打扰民居。
    他看了我一眼,一挑眉毛说道“你下了两次逐客令,那我现在真的走了,你别后悔。”
    我忙起身打开门“要不要送你进电梯?”
    待屋内安静下来,我才终于有机会静下心来理顺今天的事情。
    窗外霓虹依旧闪烁,这城市分明是个不夜城。多少伤心喜悦,静静在今夜的人间上演。
    我从床底下抽出一瓶九四年的法国干红,拿一只高脚杯靠在窗边自斟自饮。时光真是快如白驹,那些与傅辉一起挥洒欢笑的日子,仿佛还在昨天;而今日,他已经可以认出我而一句话不说了。但转念一想,我不也是这样么?在酒吧,在舞厅,两次看到他我都选择了逃避。
    他曾对我说,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可是,我们做的事情却往往相似。他疯狂地迷恋音乐,但他还是屈从了父母的意愿学了工科,而且还是个很不错的学生。而我呢?我热爱文学,却也是一样顺从地报了工科,即使是修第二学位,也没有选择自己醉心的中国古典文学,而是选了热门的英文。他在毕业后先回父母单位工作,看现在的情形,显然后来还是决定出来玩他喜欢的音乐,即使落魄也在所不惜;而我,在与他分开后选择了出国读英国文学,可是读到即将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却终于决定回来,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们依然注视着对方,却也仅止于注视着。假若早知是这种局面,当初还会不会那样相见恨晚?
    还记得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们俩并不在一个队,我那队的歌手自弹自唱一首通俗歌曲,只是为了博出位而换成了我填的词。彩排的时候大家挨个儿过场,我们唱完之后就看见一个身形挺拔的高个子男生走过来,头发长长的,衣衫破破的,一副非主流打扮,却偏偏立刻给人可以信任依赖的感觉,十分有担当的样子。他过来直接问道“唱得不错,谁给你们写的词?”我们的歌手指指我,他向我点点头,那时,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觉得有点面熟,却未想起其实是在系里上大课时见过他。然后他又对我们的歌手说“你的吉他有几个音不太准,可以调一调。”我们听他那老到口气都以为他是来观赛的老生,那时求胜心切,我们求着他帮我们调吉他,而他果然毫无保留地给了我们指导。我还记得他讲话简单清楚,低声且和气。 就在他专心帮我们调琴的时候,听见台上有人在叫他“傅辉,到我们了,快上来!”
    我直至今日还记得当时我抬头一瞬的惊讶。台上两个金童玉女般的人物,气质卓尔不群,在我们这个工科学校中很是罕见。单看每个人都出众到极点让人叹为观止,而两个在一起就真是让人惊异了。傅辉答应一声,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他们三个人配合得非常好。在那时刚刚由一所小城镇高中毕业的我看来,简直就是专业水准了。那个叫林晓光的女孩子弹电子琴,偶尔加上模仿的鼓声,那个叫曹文的男生弹吉他。他们配了一首半摇滚的英文歌曲。两个外表那么精致的人物,却原来那么豪放洒脱,在音乐中不顾一切地痴狂。
    傅辉站在台中间,静静唱歌。等到他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随着一个有些突兀却极其动人的高音轻轻抬起头,微长的刘海下一双眼睛闪着夺目的光彩,与在台下的时候完全不同;就在那一刻,在那首歌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在那样一个突兀却动人的高音里,我彻底被这个音符感动,也被台上这个人征服了。
    我从没听过那首英文歌,所以忘记了旋律也没有听懂歌词,我只记住了那双眼睛。曾打算问问他这首歌的名字,但我想要等到我们终于在一起的那一天,那样这首歌将会对我们有特别的意义。可是,我还没有等到。
    我一直喜欢看傅辉唱歌的样子,就是想想都很动心。他唱得极其投入,但这种投入却又不同于完全忘却自己而塑造另一个自我,相反,他是将真实的自己投入了进去。他的歌声在起始时常常温柔而低调,一如他的为人;但到高亢处时,他用全身一起嘶喊,激|情令人落泪。我在第一次听他唱歌时就已经在想何时能让我看见他在生活中如此激|情的一面?
    我看到了吗?我想着这个问题,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却忽然听到敲
    门声。我几乎是飞奔过去开了门。是的,我希望是他,我希望他能感应到我对他的思念,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
    然而门外站着的是小白。
    我无法想象自己当时面上的神色,只看见小白顿了一下,然后万分委屈地说道“你不必用这种神色吧。我不是故意的。我都开车出去了,觉得有点晕,才想起来刚才喝酒了。”
    残酷的话语将我拉回了现实。我只得让他进来。
    他一边进门一边念叨“本来想打车回去,可是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停车啊。想来想去,还是回来了。你要是实在讨厌我呢,就叫辆出租送我回去,然后我明早自己过来拿车。”
    他走到灯光下,忽然盯着我的眼睛“你哭了?不会吧,我有那么可怕?”
    我摇摇头,晃晃手上的酒杯“辣到了。”
    那晚,我只能在厅里给小白搭了个地铺,因为他很娇气地坚持不肯睡沙发,说不够平,不舒服,然后一直瞄我的床。我跟他说“地上最平。”
    不但如此,他还把我剩下的半瓶酒全部喝掉了,所以第二天我们两个都是一直睡到被电话铃声吵醒。
    我迷迷糊糊爬起来去接电话,拉了半天卧室的门却没能拉开,然后想起是被我锁了,拧开锁扣之后,我又想到之所以锁门是因为厅里还有个人,于是打算回去再穿整齐些。等我走回床边,电话已经不响了,剩下我坐在床边捂着脑袋头痛,为昨夜的红酒买单。
    我的卧室里铺着很厚的地毯,当小白毫无声息出现在我身旁时,我吓了一大跳。他笑嘻嘻地问我“昨晚睡得好吗?”
    我伸手到床上想找件布更多些的衣服,遍寻而不获。他继续嬉笑着说“看都看过了,不用亡羊补牢了。再说,你也没什么可让人看的嘛。”说完最后一句,他大笑着远远逃开了去。
    等我终于翻出一件外衫追到厅里时,小白已经穿戴整齐。他随口道“我拆了你的新牙刷用,改天赔十支给你这小气鬼。喏,这是我电话。”他指着刚刚写在他名片背后的一串号码说,然后拿着那张名片四处观望,“你的钱包呢?”
    “找我的钱包干什么?你要搞清楚状况,现在是你欠我钱。”不过我还是把钱包递了给他。
    他很认真地将他的名片放进我钱包的暗格里,一边还嘱咐“别弄丢了,这可比你那牙刷值钱多了。”
    我“切——”地一声“放心,你家就是开银行的,我拿着你的电话号码也取不出现金。”
    他没再与我理论,一边起身出门一边继续嘱咐“我下午有事,现在必须走了。打电话给我啊。”
    我扯住他,到底一个屋檐下住了一晚,觉得亲近不少,到厨房里飞快配了一个简单的三明治递给他“都已经中午了,不吃东西不行。”
    他正一手拎着外套一手翻出车钥匙,两只手都不得闲,于是俯下身来就着我的手吃了一口,我只好把手举高些。正等着他说“谢谢”,可是他说“我不吃生洋葱。”
    我已经对他的挑剔习以为常,没脾气地把洋葱拿出来,想扔又不舍得,于是自己吃掉,这回真是辣得流泪了。他拿胳膊肘推推我的手“你也吃点,别这么辣着。”
    于是我们两人就那么站在门口,房门大开着,分吃一个沙丁鱼加生菜的三明治。
    吃到一半他看看厅里的挂钟“再不想走也得走了,记得打电话给我。”
    我没出声。萍水相逢打什么电话,我们俩明明不像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哪有朋友可做。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昨晚多谢收留,小生感激不尽。”
    我想起他说过的“姐姐宽容则个”,忍不住笑道“你人小小,讲话却还有点古意。”没想他惨笑连连“那是没办法,工作熏陶。”
    他急匆匆而去,我关严门户,回去补觉。
    可是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
    这个才第二次碰到的人,已经可以留宿,可以调笑,可以穿着睡衣相对而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尴尬,仿佛两个人天生就有些亲和力。为什么跟傅辉就不可以?
    第二次面对面地见傅辉,是在我去做家教的路上。虽然我跟他同系,也已经开始注意他,可是全系一起上大课的时候不可能有勇气去坐到他附近,所以从第一次听他唱歌而沉迷之后,一直连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找到。那次我借了自行车骑往家教那户人家,刚出校门口车链子就掉了,于是我只好到路边,找个小树枝拨来拨去,弄得满头是汗也没修好。时间越来越紧,到后来实在不行只能下手,满指油污却还是搞不定。眼看越来越晚,我也越来越着急,手却变得越来越笨了。
    然后我就听见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忍不住抬头一望,看见傅辉刚好路过这里,正跨站在自行车上捏住车闸回头看向这边。看见了我,他就折回来,把自己的车子推到我跟前“你要是有事就先骑我的吧,我来看看你这辆怎么了。我是去打球,不是什么要紧事。”我尴尬地搓搓乌黑的十指站起来,想要推脱却又担心误了跟人约好的家教时间,于是只得道声谢就接了他的车子。
    刚要走,他又叫住我,转过身去让我打开他的背包。我小心翼翼尽量避着自己手上的油污打开他的背包,看见一套崭新的球衣,我愣在那里没反应过来,他不耐烦地催道“快擦擦手,不然怎么出门。”我吓了一跳“这怎么行。”他更加不耐烦,转过身来,一边叨咕了一句“女人真麻烦”,一边扯起自己的衣服“这件今天就换了,你擦在这件上吧。”
    我还是摇摇头“机油洗不掉的。”他皱眉摇头,显是被我烦得不行,指指前面路口“右首有一家便利店,有湿巾卖。”我道谢离去,心头却还是如小鹿乱撞,从看到他停下的那一刻起。
    那天晚上回去还自行车,我在他楼下踯躅很久,不好意思像其他人那样直接对着窗口叫名字,可是又没有别的联系方式。后来还是被本班的男生看到过来问我,才帮着带了个信。
    然后傅辉下来,把我的车钥匙递给我,说“已经弄好了,不过还是容易坏,最好换条链子。”我说“我是借别人的,就是去家教的时候用。”他“哦”了一声,连想都没想接着说“那,我的就不用还了,反正你用得着。”
    我呆了一呆,还没想好该怎么反应,他已经转身回去了。走进了楼门口还能听到远远的歌声传过来。
    我很是受宠若惊了一阵,心内也有些窃喜,到后来渐渐明白他的为人,知道了他待朋友常常如此。可是,被他触动过的心弦却已经乱了,无法再复原。到他问我愿不愿加入他们乐队作词的时候,我当场就答应了。
    从一开始,他就把我当做一个很好的朋友对待,一直对我好,不要求回报。他可以在冬夜天寒时随手把抱在怀中正捂着的手炉给我,也可以在我晚上家教时费一个小时的来回去接我,而在我实验做不出时,他陪我一条线一条线地查了几百条线,甚至于在我偶然贪玩晚归进不了宿舍门时,他也陪我在通宵教室熬夜。他在学校里人缘特别好,于是人前人后到处宣传我是他的死党,所以对我好的人也就多了起来。我第一次乘火车回江南探亲的时候,他十分不放心地特地托了人在路上照顾我。
    不过,也并不都是温馨的回忆。冬天时我在校内的湖上学溜冰,胆子小,一直要人扶着,所以也就一直不能娴熟。傅辉是冰上的好手,全校闻名,我当然要去求教他,他二话不说,带我到冰上去,手往前一掼就把我扔到地上,然后说“要学溜冰,先学摔跤,不肯摔怎么能学得会?”我哀哀爬起的时候,他已经扬长而去,还留了一句“往前摔不疼。”
    很多人都觉得他酷酷的,是个典型的摇滚青年的样子。可是对我来说,他却是一个热心诚恳,执著理想,只不过个性偏强的人。我无比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在这之前,我从没有跟男生有过这么多接触,也从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甚至一度以为这就是恋爱了;然而,这份感情,却始终是分不出性别的那一种,或者是像兄妹一样。很多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小心翼翼,他生怕自己走错一点点。学校里开我们玩笑的人自然多得很,他全当一句也没有听见。于是,要跨过那个界限就变得举步维艰,而我偏偏又不擅长或者是不十分愿意在这种事情上做太多人为的努力。
    我辗转反侧地细思这些往事,直到催稿的电话过来,才赶紧收拾心情,开始了新的忙碌的一天。
    工作永远做不完。日子却还是一天天这样过去。傅辉再也没有出现,自芳也连续数日都没有找我,以我对她的了解,她要么是恋爱了,要么就是看到了迹象而打算给我留点时间恋爱。根据近来情形,多半是后者。
    我正盘算着拉她出来海吃一顿,重申决不重色轻友的立场,却忽然接到肖梅的电话。她告诉我傅辉的首张唱片发行仪式安排在下周三,问我打不打算出席。我一向不在公开场合将自己和自己扮演的那个写东西的文人联系起来,免得坏了我那些读者的胃口,所以我照例是拒绝的。肖梅没有勉强我,但她坚持要我出席晚上的庆功宴,说合作至今,总要跟大家见一面的,只要不向闲杂人等去招摇名号就是了。我骇然笑道“我哪里有什么名号,是你们抬举了。好吧,下周三晚上八点,我一定到。”
    挂了电话,我想,总是瞒不过去了。早晚,他都是要知道的。好在是发行仪式过后,覆水难收,他纵是再刚烈执拗,一个人也没有办法。那么,他会不会感激我,抑或恼怒我?他从未在明处生过我的气,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却常常很怕,怕他动怒,怕他不悦,怕他哪怕有一点点的负面情绪。
    宴会安排在一家酒店的餐厅,我在路上堵车,到的时候已经觥筹交错。厅内人声喧哗,装满各种食物的小车散布在各处,来来往往到处是侍者,要么托着饮料,要么托着残杯。一支现场乐队在一侧演奏着流行的传统音乐。满场都是中规中矩的模样,一派歌舞升平。可是,这样的气氛,是傅辉所不喜欢的吧。他一向不喜欢应酬,虽然他朋友众多,三教九流都有。他骨子里的叛逆,会允许他乐于应付这样一种场面吗?我不会。我来时便是特地吃饱了才来的,进去后挑了一个角落坐下,再不肯起来。
    路过的侍者殷勤奉上饮料托盘,我一口气拿了三杯红酒和一杯苏打水,然后静坐一旁喝酒,再没有人打扰。其实我心里很忐忑,因我知道终于要与他正面相见,而我却甚至还吃不准他是喜是怒。我也明知,这样缩在角落喝酒也一样是躲不过,但我的懒惰本能却让我继续像鸵鸟一样躲避。
    果然,肖梅的笑声很快就划破了我的平静“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傅辉刚刚还问起你,我差点以为你要到结束才出现了。”
    我急忙赔笑站起“不是故意的,路上堵车了。”心里还是有点喜悦,他一定是已经打听出了他的词作者的真名。
    肖梅拉着我的手,向着一个方向张望,然后转头对我说道“傅辉和我们张总正在聊天,等他们说完我再带你过去吧。”说完她似乎觉得降低了我的优先级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解释道“你可不知道这事儿有多巧,你们推荐的这个傅辉正是我们张总当年的老上级的儿子,按我们张总的话说,那是他看着长大的,就跟自己儿子一样亲。前几年听说他来了a城,我们张总可是硬生生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没想到他这次阴差阳错自己送上门来了。我们张总也是上周去录音室找人时才碰巧遇见,当场就拍板出片了。哎呀,他们爷俩那是说不完的话,经常把我们全都晾在一边儿,体谅体谅啊。”她带着歉意看着我,我急忙笑道“哪里哪里,太客气了。”
    肖梅去往别处应酬,我重新坐下来,端起杯里的残酒一饮而尽。以前林晓光和曹文也曾提过傅辉出身官宦,但他自己从来不说,我也从没留意。原来我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救他于落难,原来那只是我的意滛,他从来都不需要我。
    我端起另一杯酒,正要饮下时,一只手拦住了我的酒杯。我无限惊喜抬起头,看见一双微微泛着紫光的水色双眸,如烟似梦,美得似万千少女那一点心尖肉。我呆了一瞬才回过神来,定睛再看时,却不是傅辉。我毫不掩饰脸上的失望,那人开言道“为什么你每次看到我都这么颓丧?这就是你不打电话给我的理由吗?”
    声音这般熟悉,我再看了他一瞬,恍然道“小白,你今天打扮得真古怪。”
    “没办法,给你捧场嘛。这是我公认最受欢迎的造型,为了你又特地穿起来。但是好像不怎么受你欢迎。”
    “呵,哪里,我是看呆了。”我由衷地说道,“不过这种有色的隐形眼镜对眼睛健康不好,你还是少带吧。”
    他在我对面坐下,隔一会儿才柔声答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关心。”我叹口气,还是忍不住说出口“我只是心疼那副眼镜。多少人此刻正饥寒交迫,你却把心思花在如何打扮自己上。你这一副眼镜足够一个贫家子一年学费。女孩子也就算了,天xg爱美,可男人的魅力不是靠这些的。”说到此处,我忽然心头一动,又联想到他曾提过有时会化妆,于是我犹疑着问道,“你……嗯,不会……是……gay吧?”他本来凝神听我说话,脸上一副痴痴的表情,此刻一下怔住。我急忙解释“我没有丝毫偏见,那是你的私事。”
    小白仰头哈哈大笑,垂下眼来盯住我时,仍是满面的笑容。我知自己问得唐突,便不再说话。他玩味地看着我,挑起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将一双紫紫的烟眸微眯起来“今天的晚宴十点结束,我原本就打算带你再赶一场,给你庆功,到时你可以试试。”
    我听得出他话中的暧昧,却知是自己问错在先,所以也没有出言回击,只是低头品酒。忽听得周围有些动静,小白低低的声音传过来“走的时候再来找你。”我抬起头,正看见他起身离去,周围一帮人扛着摄像机的、拿着话筒采访机的将他拦围在距离我座位两三张桌的位置。想来他不但美貌多金,名头也不小,我正思忖着不知他是哪个名流世家的贵公子,听见小白隐隐约约的声音“我们到宽敞些的地方好好谈谈好不好,这里太狭窄说不开话。”然后一帮人簇拥着他离去。他临走前看了我一眼,正好对上我的目光,他的眼光顿时温暖很多。可我总觉他面色苍白,有点让人担心。他在我眼中是一个美丽而脆弱的生灵,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如何去应付这许多人,与这样的浊世红尘?
    第四章
    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信乐团 《one nig t  北京》
    我目送着小白离去,正替他担心,听见一个等待了六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久不见。”我一把抓紧酒杯,猛地侧头,看见傅辉站在我桌旁。他依然俊朗如往昔,面上依然是无喜无怒的淡然。
    我微微笑,由心底深处本能泛上来的喜悦裹满了全身,我指指对面的位置“坐下慢慢说吧。”
    傅辉一边坐下,一边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并且十分难得地笑了一下。我痴痴望着他,只想让此刻变成永恒,让每一个我跟他相处的瞬间,让每一个有他笑容的时刻。
    我听见自己应付了一句“我没帮到你,是你老爸帮了你。”
    傅辉面上的笑容转苦, 像他这样叛逆到有点愤世嫉俗的人,一向讨厌这些弄虚作假和靠人际关系上位的事情。我立时后悔失言,何必把这些说到明处。我急忙补充“其实还是靠你自己,谁也比不上你那嗓子。”说着,我又欣赏地看他一眼,想起无数个陶醉在他歌声中的时刻。
    他依然苦笑“不用安慰我,现在嗓子已经不如以前了。”
    我笑笑“是因为那天晚上唱坏了吗?”傅辉喜欢节奏强烈的摇滚,而我则经常看些旧连续剧并且对其中一些音乐印象深刻。有次我过生日,刚刚因为有门课没考好而心情很差,傅辉一反常态,抱一把吉他坐在我对面,我点一首他就唱一首,把我想听的那些深沉缓慢的老歌轮唱一遍,直到深夜。可是第二天他嗓子就哑了。
    他知我所指,笑笑转开话题“你好吗?”
    “我很好。”
    “为什么突然决定回国了?”
    “厌倦了。你知道我这个人很容易就觉得厌倦,只有故乡,厌倦了也没有办法。就跟父母一样,再吵架也还是血亲。”
    傅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你结婚了吗?”他突然问。
    “没有,至今孤身一人,成老姑娘了。你呢?”我心里开始紧张。
    “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安顿下来的么?”我的心重又放回胸腔里。
    我低下头,不知该说些什么。六年来天天在心里盘算过的重逢,细到每一句言语每一个神情,为什么全都忘记了?
    傅辉隔了良久又道“也许我一辈子都安顿不下来了;也许,会很快,比如十年之后。谁知道。”说到底,他的意思不过是说,他近几年都没有束缚自己的打算。
    我有些心酸,岔开话题“对了,曹文和晓光怎样了?你们还有联系吗?”
    “最近联系不多,你也看到了,我落魄成这个样子,找人叙旧也没什么意思。”他眼中还是有些黯然的,“不过我知道他们俩读完研后都留校任教了,没有走表演这条路。”
    我不禁叹道“多可惜啊,那么漂亮的两个人。啊,晓光,她跟那人结婚了吗?”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来。
    傅辉显然知道我指的那人是谁,微笑道“是啊,孩子都不小了。”我看着他的眼睛,无喜无怒,似乎已经彻底忘记了多年之前
    他和曹文一起苦恋晓光的事情。在中学时他们三人便同校,一起组乐队,曹文和傅辉都暗恋林晓光,而晓光却只跟他们乐队的另一成员鼓手小衡亲近。后来他们三人一起考到a城,曹文和林晓光都进了艺术学院,傅辉读了我们学校的纯工科。而小衡没有考上大学,于是在家乡务工。
    后来便是我被他们吸收入股,专司填词,交往也便多了起来,于是亲眼看着晓光在大二时被一个小开追求,难得那人极有恒心,一年下来晓光也就从了。傅辉和曹文知道消息后一起去喝酒,晓光求我去照应他们俩,跟我说了这段往事。其实即便她不说,我也能看得出来。
    那夜傅辉和曹文都喝了很多,然后一定要去江边,我只好陪着去了,亦步亦趋地紧盯着两个人,生怕有任何一个想不开扎进江里。他们两人在江边一起大声唱歌,深秋的江风吹得我直发抖,后来傅辉脱了外衣给我。他一直是这样一个人,朋友与音乐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而女人和家庭,还有他自己,都是最末的。而我爱上他的,也许就是这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
    他被冻得第二天便发高烧说胡话,我则在他们租下来练乐器的那间小屋子里照顾了他一个礼拜。那之后跟晓光联系便少了,曹文也不再常来,倒是我和傅辉常同进同出。
    往事哪堪追。
    我心内感伤,抓起一杯酒想灌下去,随即意识到傅辉正在我对面,于是我乖乖放下酒杯,拿起苏打水,却实在没有饮用的欲望,只能放在手里把玩。傅辉却嗔道“你怎么又喝冰水。”他从我手中拿过水杯,捂在两手中间。
    我有很敏感的咽炎,一喝冰水或者一吃辣椒就会喉咙痛。记得有一次下大雪,我的文人怪癖冒出来,一定要去一个偏远景区赏梅花。傅辉一句废话都没多说便陪着我去了。其实雪天里的梅花并不常见,到的时候只见光秃秃的枝丫,有些花蕾,却没有开的。又累又饿的我们敲开景区一家小店买了奇贵无比的面包和矿泉水,那水已经冻成了冰柱。傅辉不许我喝,放在怀里一直捂到冰全化掉才给我。他不知道,那空瓶子我一直留到现在,跟我跋山涉水这些年,飞到英国又飞回来。
    此刻我却笑道“不用了,你玩摇滚的,穿这么前卫,作风却这么老派。”我招招手拦住一位侍者,让他给我拿点热水,说完回头冲傅辉笑道“你看,这多简单。”
    傅辉也笑了,他轻声说“我早说过,我跟你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我一下被他的高帽子压住,说不出话来。不错,我并不希望他再给我捂冰水,因我心疼他手心里的温度;我在他面前也从来不喝酒,每次都是看着他如灌水一般灌下去,那只是为了他喝醉之后可以有个照应。然而在他看来,这都显示了我们的不同。
    我只要看到他就会紧张,不知自己该如何表现才能让他注意我、满意我。然而,或许正是这种紧张葬送了我。有时我也想,假如我能够将真实的自己从容展现给他看,是不是也能令他像我着迷他一样深深地迷上我。也许吧,然而我却做不到,我没有办法不紧张。
    傅辉似觉这种沉默有些尴尬,于是他找来一句话“晓光说你去英国之前找过我。”
    “是啊,我给她打电话告别,问了她你的住址。”
    “我一点也不知道。”
    “本来想去看看你,可是临走时事情特别多,没来得及。”其实我是去了,远远看见他,然后就离开了。但我不知该怎么把这番话说出口。
    “一样,我毕业临走时,也是觉得事情太多,所以骗了你没让你去送。后来听同学说你当时都气疯了,可是,生气总比伤心好吧,我最怕看见女人哭哭啼啼。”
    听得这话,尤其是提起毕业送行的事,我是真的生气了。我愤愤不平道“我在你面前,总共也就只哭过一次,你哪里来的埋怨?”那一次,是找工作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回家,不打算留在a城。然而,提到那一次,我就开始底气不足了。
    那是我们迄今为止最后一次推心置腹的长谈。他简单告诉我他的考虑和今后的打算,得出的结论无外乎就是要回家。而我已经接受了学校的保研,我一直以为他会留在a城。那次我肆无忌惮地哭起来,他手足无措地在旁边一会儿安慰我一会儿又骂我,终于问了一句“要么你跟我一起回去?”
    想到这里,六年后的我依然能清晰感觉到钻心的疼痛。那时的我年幼无知,对将来的打算无非就是继续读书。a城是我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在一个下属城镇长大,大学到市里上,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一个月以上。至于傅辉的家乡,那是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地方,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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