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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拱手道“在下东郡五杰,万玉宝。不知少侠高姓大名?”
    第三十九章 东郡五杰(二)
    “哦,原来是东郡五杰,久仰久仰!”李赵缘也抱拳还礼,轻轻一笑道“在下玉面小神龙——李小仙。”
    那五人一听,玉面小神龙?哪根葱啊?没听说过。黑衣男子和其中一个着黄劲装的汉子都『露』出轻蔑不耻的轻视表情。那个华美锦袍的白面书生则是“扑哧”一声,掩面轻笑。
    “噢,哈哈,原来是李少侠,久仰久仰!”万玉宝一副听闻已久的样子,打着哈哈,接着问道“不知道,李少侠这般风尘仆仆,冲着我们兄弟五人而来,所为何事,有何见教?”
    “哈哈,风尘仆仆?我当真是风尘仆仆。你们也吃了不少风尘。”李赵缘心中暗笑,这话他当不然不会说出来。他连忙道歉道“抱歉抱歉!不好意思,小弟冲撞了各位朋友。”
    他再一拍小莫的大脑袋,笑骂道“哼!都是你了,叫你这个小家伙不听话,胡『乱』跑,差点撞到人了!”
    小莫立即发出“嚯嚯”的抗议声,好像在说“那还不是你指挥了的。不然我怎么往这边跑!”
    李赵缘又是啪的一下拍它的大脑袋,骂道“小子,你还敢跟我顶嘴,小心我断你的粮,不给你好吃的了。”
    小莫一听,立即“呜呜”的哀叫两声,转头伸出大舌头来添李赵缘,表示讨好,承认错误。李赵缘只好取出几个青灵果塞进它的大嘴巴,堵上它的嘴巴,躲过口水之灾。
    小莫这才昂起高傲得意的大头,大嚼灵果,不再撒娇。
    那东郡五杰看着这主仆,一人一兽的表演,即有尴尬无语,也有可笑不耻,又有冷眼以对,表情不一,心里想法不一。
    尴尬的是万玉宝和另一个白『色』劲装的一脸英气的年轻汉子,“自己在怎么能跟一个坐骑置气呢。”不耻的则是那个黄&『色』劲装的汉子,“哼,把事情推给畜生就可以过去了?”冷眼以对的则是那个黑衣尖嘴猴崽的男子,“小子,你不要狡辩。”
    那个华美锦袍的帅气英俊白面书生,则是『露』出了羡慕的目光,看着他们主仆两个可爱的行径,逗得捂嘴嘻嘻的直笑。他恨不得要马上能有一个这样的坐骑,既能打,又能逗趣。
    “对不起,小子在这里给诸位道歉了。都是我这个坐骑太过调皮,一跑起来的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狂『乱』奔跑。小子一时没有控制住,差点冲撞了诸位大侠,罪过,罪过!”
    “兴奋剂?那是什么『药』?怎么没有听说过。”李赵缘一时嘴快,没有想到这个世界没有这地球的专业名词。五人都听了一头雾水。
    李赵缘从小莫背上跳下来,再次抱拳,道歉“抱歉,小子给诸位大侠赔礼了。”
    东郡五杰看见李赵缘这般知书达理,有礼貌,又是道歉又是赔礼的。他们也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非常好面子,也不好再发飙。免得有人笑话他们以多欺少,有失身份。
    虽然李赵缘并不怕他们,收拾他们也就是和砍瓜切菜一般容易,但是李赵缘并不是喜欢欺人的主,从小教育的好,什么温良恭俭让,孔融让梨的,都学的很多,自然不会跟他们一般见识。
    他们的大哥万玉宝,为人最是好爽,连忙哈哈大笑,道“哈哈,李小兄弟,不必在意,不必多礼。刚刚我三弟武俊岑,多有得罪之处让请小兄弟不必介意。”
    他也向李赵缘道歉,有一番江湖中成名已久的高手的胸怀气魄。
    只是他的那个三弟,由于在李赵缘的手中没有讨到好处,被他的坐骑打得没有脾气,心中气愤,还是冷冷的瞪着李赵缘。他要是知道,李赵缘比他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的差距实力,他可能不会这般不服气了。
    李赵缘也呵呵笑道“呵呵,哪里哪里,都是小弟先有得罪了诸位,小弟怎敢介怀。”
    “哈哈,既然都是误会,那李老弟,如果不介意的话,过来陪我们兄弟痛饮一杯,如何?”万玉宝豪爽的邀请道。
    “嘿嘿,那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有打扰之处,还请万大哥与诸位兄弟多多担待。”李赵缘看过不少武侠小说和武打电视,装起武林人士来还是有模有样的。
    “哪里哪里,哈哈,多人喝酒,吃肉更是快活,更是热闹。李老弟,请!”万玉宝伸手一挥,指着火堆傍边的木墩。
    东郡五杰其中的白『色』劲装年轻人和黄『色』劲装汉子也伸出右手做一个请的动作,道“请!”
    那个绿豆眼睛尖嘴猴腮的黑『色』劲装男子,自然不会跟他客气,但是他大哥既然邀请李赵缘入座,他也不好拂了大哥的面子,只好不给李赵缘好脸『色』看。
    那个华美锦袍的白面书生,则是一会儿盯着小莫上下打量,一会儿又盯着李赵缘瞄,眼中『露』出痴痴的花痴眼神。显然是对小莫有着占据己有的欲望,但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上了李赵缘,要出柜了。
    李赵缘也被他看得有点『毛』『毛』的,这小子怎么长得这么俊俏,该不会是伪娘吧,要不就是基佬了。要是以前他肯定认为这位是一个娘么,但是自从他在网上看过不少伪娘之后,就不敢『乱』下定论了。有一些伪娘长得像女人就算了,连说话也是女人声音,真是吓人。
    他才真正相信《花木兰》的故事,“双兔傍低走,安能辨我是雌雄。”
    李赵缘也伸出右手,往前一指,道“请!”往前迈步,跟着万玉宝一起入座。
    那个白『色』劲装年轻人看见,俊俏白面书生还在发呆,拉他一把,道“还不坐下,发什么呆啊?”
    火堆上的鹿子大约有两百多斤重,被剥了皮,开膛破肚,去了内脏,一根粗大的长棍从中间穿过,再在前腿一根树枝撑开胸部,再有就是后退处又有一根树枝撑开双腿。如此刚好将整只鹿子撑开,架上火堆之上,散上盐巴,慢慢烘烤。
    从鹿子黄橙橙的颜『色』看来,已经烤了有两三个小时了,已经熟透了。此时已经是肉香四溢,油光可鉴,令人看来食指大动,口水直流。只是刚才被李赵缘的坐骑小莫撒上了一把好料,有些美中不足。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在座的都是江湖人士,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的武林人士。只要用小刀或者匕首将焦黄的外皮一刮掉,还是香甜可口的美味。
    万玉宝拿出一个酒囊递给李赵缘,笑道“哈哈,李小兄弟,我们在江湖中游走混迹,风餐『露』宿,没有什么碗盘,酒杯,简陋了一些,还望李少侠不要见怪。”
    李赵缘接过酒囊,喝了一口,入口还算炽烈,是江湖之中人喜欢了一种普通的烈酒,不算什么好酒。“好酒!”李赵缘客气赞道。
    “没有碗盘,没有关系。小弟这里有些,就拿出来与各位大哥大侠一起使用。”说罢,他像变魔术般的从衣袍中连续拿出六只白『色』的大腕,再拿出有着六个美丽花纹的盘子,一一摆放在他们面前。
    看的东郡五杰啧啧称奇,不可思议。难道他是仙人不成。他们并没有接触过仙人,不知道有储物腰带这些法宝。
    就算是在世俗中的修士,也不会拿着储物法宝,这种稀罕物,在凡人面前炫耀。不是所有的修士都有储物法宝的,虽然在修仙界不是太珍贵,但也不是大路货,路边摊。小门小派也很难炼制,只能购买,但是小门派哪有那么多的晶石买储物法宝。有晶石还不如买攻击法宝,用来斗法保命。
    所以东君五杰,他们见过了也就是天上飞来飞去的法宝,或者飞来飞去的仙人。
    因此东郡五杰并没有见过储物腰带这种法宝。看着李赵缘像变戏法一般拿出来这么多东西,都觉得很神奇。
    这些东郡五杰的惊奇目光,李赵缘并没有注意。他也不会想到,他这一手也能镇住他们。这是只是他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罢了。
    他再取出一把匕首,顺手一刀,就划下了一根鹿子的大腿。然后切一小块,尝了一口,味道还行,就是差点佐料。他再将所有大腿肉切成块片,取出瓶佐料,撒上鹿肉,再分到其他盘子中。李赵缘动作奇快,啪,啪,啪几下,鹿肉就飞到了他们的盘子中间,好像他就是一个常年下厨的老厨子。
    李赵缘最后再取出一坛酒,一拍封泥,酒香立刻飘香四溢。他再给他们五人一一倒上美酒。
    五人此时已经不是仅仅啧啧称奇,而是目瞪口呆,惊为天人了,心下更是好奇。他们看李赵缘的眼神好像看见了怪物一样,又是好奇看他还能变出什么花样。
    原来李赵缘过来很长时间的野人生活,很是难忘那些苦日子。他在得了储物腰带之后,就在虎临城大肆补充生活日常用品,以免以后再遇见那样的事情,又要吃淡寡无味的食物。因此他就买了不少好东西储存起来。反正他的储物腰带容量很大,不怕装不下。
    李赵缘的一番动作,说起来慢。其实他的动作很快,前后也就不到一两分钟的时间做完了。
    东郡五杰还处于惊呆之中,白面书生更是一脸崇拜之『色』。
    第四十章 东郡五杰(三)
    李赵缘一系列的动作,快速迅捷,眼疾手快,让人眼花缭『乱』。
    大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当他拿出酒坛拍开封泥,倒出美酒,酒香四溢的时候。
    东郡五杰中的黄衣汉子闻到酒香,看见宛如琥珀的酒『色』,首先大呼起来道:“哇!西烽火!上好的西烽火!”他收起原先对李赵缘轻蔑无视的眼神,『露』出一副酒鬼模样,显然他是一个好酒之人。
    只见他端起满满的酒碗,放在鼻下,深深的吸了一口酒气,陶醉道“好酒,好酒!”
    李赵缘也拿起酒碗,举起道“诸位大哥,小弟这个不速之客,献上一些薄酒,不成敬意。请,小弟在这里敬他们一碗。我先干为敬了!”
    说罢,他一口就将慢慢的一碗酒喝完,面不改『色』,将酒碗翻转,没有一滴酒剩余,当真海量。
    这西烽火酒是虎临城的特产,是一种非常烈的酒,但是这酒烈而不燥,浓香味甘。刚入口的时候犹如烈火灼烧,一路烧进入胃中,使得人全身火热,非常适合在沙漠中的夜晚驱寒。火热过后又有一阵甘甜回返,回味无穷,身体舒适,酒醉也不头痛。
    不过这酒也有三六九等,最劣最受下层百姓欢迎,虽然质量稍差,但是酒烈价低,还是有驱寒的好处。而李赵缘所买的,则是最好的琥珀西烽火。这个等级的西烽火酒一般只有虎临城的上流人士才有机会收藏品尝。
    李赵缘在虎临城也算是名人了,买到这种好酒也不算什么难事。
    众人见李赵缘已经先干为敬了,也纷纷举起酒碗。
    “好,李兄弟果然爽快。干!”万玉宝也仰头饮尽。其他三人也纷纷仰头大口豪饮,酒入口好像一团烈火燃烧一般,饮完纷纷全都长呼一口酒气,大呼一声“好酒!”
    那个华美锦袍的白面书生端起酒碗也要干杯,但是才刚轻饮一口,就被酒呛得大咳起来,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他不服气的端起酒碗再要喝,旁边的白『色』劲装年轻人连忙拦住,笑道“婉儿,不要逞强。”
    他不理会别人的劝阻,还要大喝一口,可是又被呛得咳嗽连连,又引得众人大笑。他这才丢下酒碗,“哼”的一声,拿起一块烤鹿肉,用鼻孔望着众人,大力撕咬起鹿肉,拿鹿肉来出气。
    此情此景,李赵缘总算看出了,这个叫婉儿的漂亮白面书生应该是一个女人,不是伪娘,而且还是非常美丽的女孩子。
    鹿肉一入口,她表情马上又变,竟然这么的美味,比起她以前在野外吃过的烤鹿肉要美味得多。马上不顾形象的大吃起来。她向李赵缘投来了更加异样好奇的目光,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是一个厨子。切肉的刀法不但好,连料理出来的味道,还是这么的美味可口。
    其实也不是李赵缘的厨艺多么的高明,只是他到酒楼的厨房,问酒楼的大厨要了不少调料。他知道自己在外也不能吃饭,多半都是烤肉烤东西,所以就顺便请教了一下怎么烤,怎么放佐料,放多少佐料,味道才恰到好处,使得食物美味。
    以李赵缘如今的身手和悟『性』,学会做点小菜,烤点小肉当然是不在话下。烧烤调料味道到不到位,只要他用神识一扫就知道了,真是太容易不过了。
    大家干了一碗酒之后,李赵缘再给众人满上,又一一的敬酒。大家又一轮酒敬下来,互通了姓名,原来的一些快之意也都烟消云散了。酒不管在哪里,还真都是交朋友联络感情的最大利器。
    大家都是江湖中人,当然更是离不开酒。俗话说得好,酒壮怂人胆,酒壮英雄气。在《水浒传》中要是没有酒,武松也不会夜过景阳冈,醉打吊睛虎,成就美谈。
    原来这东郡五杰,是往东再走二百里路就到的东郡城人士。老大叫万玉宝,老二就是那个看起来很年轻的白『色』劲装汉子,叫杨松允;老三就是那个和李赵缘置气的黑衣汉子,武俊岑;老四是那个黄&『色』劲装的汉子,叫东门昶山;老五呢,就是那个书生打扮的美貌女子,她是杨松允的妹妹,叫杨舒婉。
    这东郡五杰,都是东郡城的四大家族的杰出子弟,因为他们几人从小深受评书传记小说家的影响毒害,好结交朋友,喜欢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他们意气相投,又都是大家族沾亲带故,所以组成了这么一个小团体一起闯『荡』江湖,行侠逍遥。
    他们并不是以武艺来排名,而是按照年纪称兄道弟,所以其中武艺最高的倒是杨松允,其次是万玉宝,其他三人不相上下。但是杨舒婉的年龄最小,才不过十八岁,以后的潜力无限,很可能会超过他的哥哥。
    万玉宝是他们当中威望最高,又是年龄最长,为人最为豪气,深得其他人的敬重,以他为首。
    李赵缘和东郡五杰连番大腕喝酒,大口吃肉,气愤顿时极其热络,大家称兄道弟,相见恨晚。李赵缘的酒水很多,绝对管够,平时他也不怎么喝酒。因为他有五行之体,不管喝再多的酒也不会醉,最多是酒水到了胃中一顿火烧,爽快一会儿,刺激一下,很快就被身体自动将酒气排出体外。可谓是千杯不醉,喝酒当水。
    本来只要是修士修炼到一定的层次,普通的世俗酒水是不会醉倒修士的,李赵缘的特殊身体更加不在话下了。如果要让修士醉倒的话,可能只有传说中的仙『液』琼浆了。
    这东郡五杰都是大家族出生的子弟,也不是没有喝过好酒,但是他们闯『荡』江湖,没有那么容易买到好酒,就算有,路上也早喝完了。今天托李赵缘的福能喝上上好的美酒琥珀西烽火酒,他们也都非常高兴,顿时勾起酒虫,也不顾形象狂饮。
    在兴致之中,万玉宝举起海碗和李赵缘碰到,终于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问道“李老弟,你今天真是让哥哥大开眼界。请恕老哥冒昧。”
    “老哥,有话,但讲无妨。”李赵缘豪爽道。
    “那老哥就冒昧的问了。你身上是怎么能藏进这么多的东西的?难道老弟是变戏法的?”万玉宝好奇问道。其他几人也心下好奇,都直视李赵缘,等待答案。
    ”啊,原来他们没有见过储物法宝啊。我还以为他们都知道呢。看来修士与凡人的差别很大,交流还是太少了。”李赵缘恍然大悟,大笑道“哈哈,我并不是什么变戏法的。只是我此次出门下山的时候,师父他老人家送我的一个储物腰带罢了。”
    “储物腰带?它能装很多东西吗?”好奇宝宝杨舒婉『插』口问道。
    “呵呵,也装不了太多东西,只是能装不少日常用品罢了。”李赵缘答道。
    “那能给我看看吗?”杨舒婉问道。
    美女有令,哪有不愿意的。李赵缘立刻取出储物腰带,扔给她。反正凡人也不可能使用,弄坏。
    这个储物腰带是得自乌丧澜的,外形很是精美,像一条美丽的翡翠玉带,温润柔软,手感极好。小姑娘拿在手上不断翻看,爱不释手,就是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秘密。
    “这就是储物腰带吗?我怎么不会用?”小美女杨舒婉问道。
    “呵呵,储物腰带只有主人自己才能使用,他人是不能使用的。”李赵缘答道。
    “那别人拿到了,不是没有什么用?”小美女问。
    “是的,除非主人死了,不然其他人是不可能使用的。”李赵缘答道。
    听到李赵缘的话,那个尖嘴猴腮的武俊岑,眼中寒光一闪,透『露』出贪婪之『色』,心中立刻暗自有了计较。
    “好了,婉儿,不可无礼。快将储物腰带还给李少侠。”杨松允对妹妹轻喝道。
    小美女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还给李赵缘,但是她接着问道“李哥哥,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多余的储物腰带?”
    “婉儿!”杨松允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不让她继续问下去。妹妹的表现哪里像一个大家族出来的人,像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有一点丢他家的脸面。大家族的人即便好奇,也要只能再背后询问,装作自己什么都不缺。
    其他人并不在意小姑娘的好奇心,觉得很正常嘛,但是作为他的哥哥,杨松允就比较看重面子了。
    “不好意思,杨姑娘。这储物腰带是天下少有的稀罕之物,我师父也就只有这么一个。杨姑娘想要,我也没有多余的给你了。哎,不好意思,李某爱莫能助了。”李赵缘语气轻缓叹道。
    杨舒婉也『露』出了失望之『色』。
    “李少侠,有这么好的宝贝。难道李少侠是仙人?”万玉宝不敢称兄道弟了,改了称呼问道。他怕对方如果是仙人,他们可不敢放肆。
    “哈哈,万大哥误会了。我哪是什么仙人,天下哪有那么多仙人。”李赵缘大笑否认道。
    “哦,那李少侠的师父是仙人?”万玉宝接着问。
    “师父是一个隐士,他老人家是不是仙人,我就不知道了。他老人家这次让我下山,就是叫我去求仙的。”李赵缘胡诌道。
    第四十一章 城主招亲(一)
    “这么说来,李少侠的师父是一个是世外高人了。”杨松允问道。
    “不错,我师父是他老人家武艺确实高强,算是一个隐世高人。”李赵缘装出一脸崇拜的模样。
    “哦,那请问尊师让李少侠去何方寻仙?可有去处?”万玉宝喝了一口酒,然后问道。
    “这个?哎,师父老人家也不知道。师父他老人只是说,是否找到仙家门派,要看我个人的机缘,可遇不可求。就算找到了,仙人也不见得会收我为徒。师父叫先到世俗中历练,寻找自己的机缘。只要机缘到了,我的仙人师父自然会出现。叫我不可太过执着,强求不得。”李赵缘说罢,叹了一口气,满饮一碗美酒,装出机缘难寻的姿态。
    “哦,原来如此,李兄弟也不必太过焦虑。”万玉宝举起酒碗,道“来,李兄弟,老哥在此祝你早日寻到自己的仙家师父,早日得偿所愿,修仙求道,修成仙人。”
    “哈哈,那就多谢万大哥吉言了。来!干。”
    “干!”
    众人碰碗痛饮,一阵豪气干云。
    绿豆眼武俊岑,听到这番对话更是心中贪婪之意强烈,一双小眼睛骨碌骨碌的直『乱』转,“嘿嘿,只要你小子不是仙人就好。”但是他的脸上却是『露』出豪爽的气概,连连敬李赵缘的酒,显得好像多年没有见过的兄弟一般。
    “那李少侠,今后可有目标去处?怎么到了这荒郊野外?”一直没有停过酒碗的酒鬼东门昶山,晃晃悠悠的问道。他如今已经有个七八分醉了。
    “呵呵,说来话长了。”李赵缘『露』出一脸的憨态道“小弟在路上听说,今年刚好是修仙门派十年一次招收弟子的年份。大夏国都的人口最多,最为繁荣,仙人应该最多。因此小弟本来是想要去禹光城的。”
    他停下喝了一口酒,接着说“呵呵,我在路上被这秀美的风光吸引,一路游山玩水,一时忘记了时辰。又被我那只坐骑带着胡『乱』走,忘记了路途,只能由的它带着我一路向东而来。好不容易才看见了有人烟,这才有了先前小弟与诸位大哥的相遇。呵呵,小弟鲁莽,多有得罪了。来干了。”
    “哈哈,这么说来,你我兄弟的相遇是上天注定的缘份了?来来,干了。”万玉宝豪爽的举碗道。
    众人再次举起海碗,豪饮碗中美酒。
    “既然李兄弟没有一定的去处,此地离东郡城不远,我看老弟不如跟我们兄弟几人一起去东郡城。不知老弟意下如何?”万玉宝问道。
    “嗯,呵呵,既然万大哥相邀,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赵缘反正也没有去处,一时也不可能取道赶往禹光城,只是走哪算哪了。也许这也是自己的机缘也不一定呢。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了。
    “太好了!”女扮男装的杨舒婉拍手高兴道。
    李赵缘一听还以为这个姑娘看上他了,一时有点得意,沾沾自喜。“嘿嘿,我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嘛,哈哈。”他心中暗爽,自我感觉良好。
    小姑娘接着问道“李小仙哥哥,能让我和你的坐骑一起玩吗?让我骑一下,好吗?它好可爱!”
    原来小姑娘是看上的是他的坐骑小莫,李赵缘顿时从云端掉落,脸『色』微红,两耳发烧,还好他正在喝酒,也没有人看出他的窘样。
    “啊……可以……当然可以。小莫,过来!”李赵缘冲着小莫喊道。
    小莫听见主人呼唤,立即屁颠屁颠的跑到他的旁边。正准备要『舔』李赵缘,讨好主人。杨舒婉跳起来,一把抱住它的脖子,欢喜的抚『摸』着它的酷酷的『毛』发。
    小莫被这突如其来的爱抚,竟然没有反抗,任由小姑娘『摸』来『摸』去,上下其手。
    小莫平时除了李赵缘,其他男人要想靠近都很困难,别说抚『摸』了。没想到今天竟然也英雄难过美人关。面对美女毫无反抗,还洋洋得意,呜嚯嚯的嚎叫。
    李赵缘只能给它一个白眼,『露』出不耻的眼神,暗骂道“小没良心的,没想到你也是一个见『色』忘友,不,见『色』忘主的家伙。”
    “你叫小莫,原来你叫小莫。好可爱哦,嘻嘻。”杨舒婉轻功不错,翻身一跃就上了,小莫的背上。
    “小莫,带我去玩一会儿。驾!”她说罢,小莫扬起得意的头颅,呜嚯嚯的叫了一声,就飞窜了出去。
    “婉儿!天黑了,不要跑太远!”杨松允对他这个调皮的妹妹很是溺爱,无可奈何,以妹妹的身手和今天见到小莫的实力,他倒是不怕出什么危险,只能嘱咐她不要跑太远。他摇摇头,举起碗,冲着李赵缘笑了笑,道“李兄弟,来,咱们干一杯。”
    “哈哈,没事,有小莫在,不会有什么事。请杨兄放心。来,干。”李赵缘赶快从尴尬之中退出来,一饮而尽。
    “哈哈,李兄弟果然爽快。今天能遇到李兄弟,真是为兄人生的一大乐事。”杨松允经过连番的酒精刺激,也逐渐放开,相见恨晚的称兄道弟的豪爽道。
    “嘿嘿,李老弟,你这次和老哥我们去东郡城,刚好可以赶上东郡城的一件盛事。也许能有你的奇遇也不一定呢?”万玉宝说罢,又神秘的嘿嘿的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什么大事?吸引几个哥哥,这般匆匆赶回来。”李赵缘好奇问道。
    “也是什么大事。只是……”万玉宝瞄了杨松允一眼,笑道“是八月十五日时,东郡城的城主为千金举行招亲大会。”说罢又瞄了杨松允一眼,『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哦,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这事与我们有何干系?”李赵缘觉得无聊,世间的凡人女子,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
    “哈哈,是啊,原先也是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却和我们老二杨松允兄弟有些关系。”万玉宝哈哈笑道。说得杨松允脸『色』顿时通红,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害羞引起的。
    原来,这东郡五杰中的杨松允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城主千金红云郡主和母亲到城外寺庙上香的时候,见了红云郡主一面,惊为天人。从此以后他就被红云郡主的美貌气质所吸引,念念不忘,患上了相思病。甚至有了非卿不娶的想法。可是当时的红云郡主才刚满十二岁,是不可能嫁人的。所以他现在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有娶妻生子。
    这红云郡主也有一番传奇。
    东郡城主一生儿子众多,就是没有女儿。他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到处求仙问卜,用尽各种方法。直到六十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一个女儿。
    这个女儿出生时,在她左臂上有一块胎记,和她小手一般大,红润美丽,犹如一朵红云,因此就取名为红云。
    红云顿时被奉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从无违拗。整个东郡城没有人敢对她有不敬之语,就算你骂城主都没有关系,一旦有人说了红云的任何坏话,你就等着挨处罚吧。
    城主极爱这个女儿,认为没有人可以配得上他的女儿。不但红云受到家人的喜爱,连当今的皇帝为了笼络东郡城主,封红云为郡主,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万、杨、武、东门等家族虽然在东郡有一定的势力,但是跟城主比还是没办法比较的。因此杨松允只能仰望红云郡主了,连求亲都不敢提出。
    别说他们,就算是王公贵族中的王爷世子来求亲也被城主拒绝了。更有甚者让皇帝来代为求亲,东郡城主都拒绝了。可见这东郡城主多么的牛&『逼』。
    一来是这东郡城主的势力庞大。二来呢,大夏国不像中国古代的王朝,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是只要你不造反,不犯法,皇帝是没有办法要求臣子做他不愿意做得事情的,还是比较民主的。地方上的事情,皇帝一般是不会理会的。
    再者就是,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一定的仙家门派在背后所支持的。仙家一般是不会叫地方上的王爷,城主造反的,战争混『乱』的局面,人口减少,对于仙家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仙家门派需要不断的从凡间寻找资质极佳的弟子,补充门派。毕竟修仙之路太过艰难,随时都需要弟子的补充。这样修仙门派才能长久,不容易没落,道通才能得以传承。但是资质好的弟子太过难得,所以需要大量的凡人人口增加出现优秀弟子的几率。
    虽然什么都听红云郡主的,但是女孩子总要嫁人的。这个世界一般的女孩子是十六到十八岁一定要嫁人。
    俗话说得好女大不由娘。女孩子总有情窦初开,思春的时候。这个红云郡主也不例外。
    不过这个红云郡主可不愿意包办婚姻。她从小听过不少评书戏剧,看过不少小说野史。被里面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很是欣赏,向往自己也能和她们一样找到自己的大英雄白马王子。希望自己的大英雄白马王子,也能骑着白马,驾着彩云,身穿彩衣来迎娶她。
    于是红云郡主从小说的情节找到比武招亲的桥段,自己也要效仿,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大英雄。
    第四十二章 城主招亲(二)
    对于掌上明珠的要求,东郡城主当然不敢怠慢,欣然同意。他将时间定在八月十五,并广发英雄帖,邀请天下英雄前来参加招亲比武大会。
    消息一传出来,虽然没有轰动到天下皆知,但是也造成的东郡城附近几百里方圆的所有城镇轰动。三教九流,各门各派的各『色』人物都蜂拥而至。有真正来招亲比武的,有看热闹的,有来碰运气的,有乘机过来捞一笔的,也有来寻仇的,因为平时找不到的仇家也很可能会出现。
    因此什么样的人都有,整个东郡城顿时热闹非凡。
    最高兴的当然是那些商家了,小摊小贩也跟着沾光,生意比往年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就好像过年一般。大家都没想到红云郡主还能有这样号召力,商人恨不得都找她来当形象代言人,供奉为财神。
    不过,还真有个小贩将红云郡主刻成雕像来祭拜,当作做财神,没想到生意还不赖,最后成了富翁。
    多年之后,这个富翁泄漏了他的这个秘密。顿时,红云郡主迅速变成了东郡城的女财神,有人还建立了祠堂庙宇,香火一直不断。这是后话,按下暂且不表。
    杨松允接到家中来信,提到这件事情,顿时喜上眉梢,总算有机会娶到红云郡主了。虽然他不一定能竞争得过他人,但是有机会总比没有机会的好。他对自己的才学和武艺还是有一点自信的。虽然不能说是天下第一,但是在这方圆几百里的所以武林才俊中,他还是属于数一数二的高手的。
    杨松允虽然没有被仙人选上,但是自身资质还不错,自己又够刻苦努力,武道悟『性』也不错。十五岁的时候就修炼出了真气,二十岁就做到了真气外放,隔空杀人。
    如今又过去了九年了时间,他离凡人武道的最高境界真气外放而凝实成兵甲,已经没有多远的距离了。只要他能再刻苦修炼个二三十年的话,应该可以修炼达到。不过以他的年纪,现在能做到真气外放,就已经是天才中的天才了。
    铁龙修炼到四五十岁了才做到真气外放,已经算是很快了。铁龙与杨松允相比就差了太多了。
    如果将真气凝成真正实物盔甲,武器,那就可以完全和凝脉巅峰的修士抗衡了。既能杀人于无形,也能做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在凡人当中可以说是无敌了。
    收到红云郡主比武招亲的消息,可以想像得到,杨松允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了。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总算有机会一亲芳泽了。他的兴奋之情自然是可想而知。
    这的机会怎么能放过。于是他立刻和东郡五杰的几位兄弟商量,赶着回去帮他夺得红云郡主的芳心。
    作为杨松允的大哥、兄弟、家人,其他四人当然是义不容辞,鼎力相助了。这次的比武招亲大会,杨松允是志在必得,不容有失。
    听完万玉宝有些微醉,语气有一些时快时慢,但有声有『色』的讲述,李赵缘大笑道“哈哈,没想到杨二哥还是一个多情的痴情公子。”
    “呵呵,让李兄弟见笑了。”杨松允红着脸,尴尬的一笑,腼腆的说道。
    “哈哈,像杨二哥这样敢爱敢恨,痴情的多情种子,才是小弟最为佩服最为羡慕的人。”李赵缘举起酒碗,大声道“祝愿杨二哥能马到成功,夺得美人归,干杯!”
    “干杯!”万玉宝也随声应和道。
    此时酒鬼东门昶山已经醉倒了,醉卧在一旁,听到“干杯”二字,也举起一只手说这醉话,“干……好酒!”
    绿豆眼武俊岑不知道是真醉还是假醉,也跟着卧倒在一旁,不省人事。
    现在只剩下李赵缘和万玉宝,杨松允三人继续高谈阔论,开怀畅饮。
    万玉宝和杨松允二人虽然酒量不错,可是也已经有七八分的醉意了,再喝下去,可能很快就要倒下了。
    三人喝得正欢,忽然听到小莫响亮的嚎叫声“呜嚯嚯!”
    李赵缘神识一扫,发现数百丈开外,小莫正带着小美女杨舒婉向着他们狂奔而来。
    小莫作为鸟龙兽,有着它特殊的能力,就是能够不靠神识也能夜视。它载着杨舒婉一路飞奔,在树林之中也能迅捷灵活,不被树木挡住去路。
    在他们俩的身后数十丈的差距,有着十几匹快马正快马加鞭的,奋力地追赶着他们。很快,那些不明身份的十几个人,也窜入了树林之中,尾随而至。
    以小莫的速度,又有夜视能力,很快就冲到了李赵缘等人所在的地方。小莫一个甩尾,急刹车,卷起千堆灰尘,就停在了李赵缘和万玉宝,杨松允的身前。小莫“呜嚯嚯”的仰头嚎叫,好像是告状。
    小美女杨舒婉总算是遇到了亲人,立刻『露』出哭相,泣声道“诸位哥哥!有坏人要欺负婉儿!”
    “谁?谁这么大的胆子,竟敢欺负到我们东郡五杰的头上!”万玉宝顿时大怒,高声问道。
    “是他们!”杨舒婉伸出纤纤玉手,往身后一指。
    但是因为小莫的速度太快,又能够夜视,奔跑得实在太快,一般马匹是很难跟得上。本来是几十丈的距离,进入了树林后,很快就拉开了一百二三十丈的距离。
    此时天『色』已经深暗,身后的追兵还没有见到踪影。
    虽说看不见,但是众人都是习武之人,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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