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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吹过峡谷的风犹如一把冰冷的刀划破漆黑的夜色。
    拉杰特拉王子所率领的五万名辛德拉军,在这种极不友好的气候条件下,越过流贯帕尔斯国境的卡威利河向西前进。
    强大而以富庶著称的帕尔斯,因为从西北方入侵的鲁西达尼亚军而吃了大败仗,王都叶克巴达那被占领了,国内呈现前所未有的混乱状态。趁这个空隙解决长久以来年国境纷争,取下广大的领土,如此一来,和卡迪威王子的王位继承之争一定可以占有比较有利的条件。这是拉杰特拉王子的野心。
    “卡迪威,我岂能让你跑在我前头?在辛德拉国的历史上刻下不灭威名的将会是我!”
    在夜里仍然清晰可见的白马上安着黄金打造的马鞍,拉杰特拉王子轻蔑地呼叫着彼此憎恨着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名字。
    这年时值帕尔斯历三二零年,但是在辛德拉历则是三二一年。事实上,辛德拉建国才不过二百五十年,但是,建国者克罗顿加在即位称王之时,回溯了七十年而制定了国历。据说是为了配合克罗顿加王的祖父诞生之年,然而,却没有人相信这个说法。看来只不过显了向交恶的邻国帕尔斯夸示“我国的历史比较长”。
    帕尔斯虽然大感不悦,但是却不能强制他国变更国历。若非在战事上获得胜利,这种事是不可能做得到的。姑且不论帕尔斯的不快感,辛德拉仍然一年又一年地累积他们的历史。
    而现在,国王卡里卡拉二世病倒了,两个王子为了王位而争战不休。
    拉杰特拉王子二十四岁,刚好比帕尔斯的王太子亚尔斯兰大十岁。他有着辛德拉人特有的深麦色的肌肤,仿佛雕刻而成的深邃五官,笑起来有着足以深化人们心志的魅力。然而,与他敌对的卡迪威王子和其一党却认为他这个特色正是他老奸钜滑的证据。
    “如果拉杰特拉那家伙打一开始就乖乖地认同我的王位继承权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尽管只早了一个月,毕竟我比他早出生,而且我的母亲的出身也高贵许多。贵族们也都大力支持我。一开始根本就没有他出头的份。”
    同父异母的兄弟在争夺王位时,母亲出身高者往往比较有利,这在哪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卡迪威的主张也没有不当之处。相对的,拉杰特拉也有他的说法,而且他的措词是非常激烈的。
    “不论从才能或气度上来说,我都比较适合当国王。卡迪威并不是没有什么才能,但是,和我生在同一年年代却是他的不幸。”
    这种说法虽然是太大言不惭了些,但是,他终究是成功地结集了辛德拉国内的反卡迪威势力。和同父异母的兄弟比较起来,拉杰特拉大方得多,很得下级士兵和贫穷百姓的人心。而卡迪威从不在民众之前露面,只知道在王宫和贵族们的庄园中过着豪奢的生活。拉杰特拉则常常轻衣简从走在街上,观赏街头艺人的表演和商人谈论景气善,甚至在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因此,在民众的眼里,卡迪威高高在上的形象也就牢不可破了。
    上个月,卡迪威出兵进攻帕尔斯失败,于是,拉杰特拉便想亲自试试,希望自己可以马到成功。
    卡威利河西,帕尔斯的东方国境上,培沙华尔城巍巍耸立着。
    这座扼住和东方的绢之国相通的大路公路的城塞是用红色的砂岩建筑而成的,城内驻守着二万名骑兵和六万名步兵。而现在,它不仅是帕尔斯境内最重要的军事据点,同时也是使帕尔斯王朝再兴的根据地。不久之前,帕尔斯的王太子亚尔斯兰在为数不多的部属护卫之下抵达了这座城塞。
    自从在亚特罗帕提尼会战中,帕尔斯军被侵略者鲁西达尼亚军打败之后,国王安德拉寇拉斯三世和王太子亚尔斯兰都行踪不明,然而,不久之后,一个对帕尔斯军而言堪称为主君的人物出现了。
    亚尔斯兰是一个十四岁、还未成熟的少年,追随他的部下,男男女女合计起来也只有六人而已。然而,既然国王安德拉寇拉斯生死未明,身为王太子的他就是唯一象征帕尔斯独立和统一的人物。而且,在他的部下当中,至少还有帕尔斯最年轻的万骑长达龙和戴拉姆地方的旧领主那尔撒斯,而这两个人都堪称这个国家的代表性人才。
    夜是那么漫长,而事件又层出不穷。那个紧咬着亚尔斯兰不放的银假面从城壁上被打落之后,接着又传来了辛德拉军来袭的情报。
    现在不是追击银假面的时候。
    负责守卫培沙华尔城的是万骑长巴夫曼和奇斯瓦特,然而,年老的巴夫曼最近却很明显地缺乏原有的生气和精神,因此,奇斯瓦特不得不一肩挑起防卫战的指挥工作。
    担任亚尔斯兰王子军师之职的那尔撒斯,为了夺回被侵略者鲁西达尼亚军所支配的王都叶克巴达那而绞尽脑汁。
    在那尔撒斯的构想中,六万名步兵在这个时候并不能算是战力。理由有二:第一个是政治上的,将来等亚尔斯兰即王位之时,应该就会宣布解放奴隶吧?在帕尔斯国内,步兵就等于是奴隶,所以,解放他们才是首尾相应的措施。对于他们的将来,那尔撒斯已经有腹案了。
    另外一个理由是军事上的。如果要动员六万名步兵,就需要有六万人份的粮食。目前培沙华尔城中有足够的粮食,但是,这是指驻守在城里和敌人作战时的情形。如果要让八万名士兵远征,就必须运送粮秣,而运送军需粮食需要牛马和车。要聚集这么多的数目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是凑齐了这些必要的东西,行军的速度一定会落后许多。相对的,全部由骑兵组成的行军队伍行动就比较迅速,补给和负担就会减轻了。
    然而,在发动夺回王都的战役之前,必须先解决眼前的敌人辛德拉军。和亚尔斯兰进行商谈的那尔撒斯似乎成竹在胸。
    “殿下,不用担心。姑且不说我军胜利的要因,辛德拉军必败的理由就有三个。”
    “怎么说?”
    亚尔斯兰那如晴朗夜空颜色的瞳孔闪着光,探出身子专注地问道。以前在王宫中生活时虽然曾跟国师学过军事和用兵之学,但是,当时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而那尔撒斯的说明却显得极为具体,充满了说服力,很能引起亚尔斯兰的兴趣。
    那尔撒斯不直接回答,他把眼光转向友人。
    “达龙,你曾经在绢之国停留过。在那个伟大的国家中,作战时应该注意的三个要素是什么,你应该学过吧?”
    “天时、地利、人和。”
    “没错。殿下,现在辛德拉军完全违反了这三个定理。”
    那尔撒斯详细地说明。首先是“天时”,目前是冬季,对习惯于炎热气候的南方国家辛德拉的士兵们而言,这是一个辛苦的时节。尤其号称辛德拉军最强战力的是“战象部队”,而象是不擅于抵御风寒的。这就是其违反天时之处。
    第二是“地利”,而辛德拉军却越过国境,且是在夜晚行动。或许他们是在打算趁天明之际发动奇袭,然而,对地理不熟的人来说,这无异是有勇无谋的举动。
    第三是“人和”。不管是卡迪威或拉杰特拉,尽管互相争夺王位,却仍然逞一时之欲,侵攻帕尔斯。如果让竞争对手知道了,恐有背后受敌之虞。只要辛德拉军芒刺在背,就算他们有再多的兵力也不足惧。
    “我们会为殿下击破辛德拉军,然后在往后的两三年之间让东方的国境保持安泰。”
    那尔撒斯若无其事地对亚尔斯兰行了一个礼。
    (二)
    被红色砂岩和城壁围起来的培沙华尔城的中庭和前庭因为即将出动的人马而显得喧腾不已。
    基本的指挥工作是由培沙华尔的司令官万骑长奇斯瓦特负责。他从马上敏捷地下达一个又一个的命令,士兵们的动作虽然匆忙,但是却不曾有丝毫混乱的现象。
    身穿甲胄,跨坐在马上的达龙和那尔撒斯看着这幅景象小声地交谈着。
    “你不是说过,以少胜多不是用兵学上的正道吗?想法改变了吗?”
    “不,没有改变。因为用兵的正道首先要整备比敌人更多的兵力。可是,这一回我想走非常道。”
    那尔撒斯向挚友说明。
    必须把亚尔斯兰殿下在这里的事实向帕尔斯全国发布出去。而据实宣传是最好的。如果要提高我们这边的名声,就要以寡击众。一旦名声确立了,慕名而来的同志就会群集在此了。
    “下一次就轮到我们越过国境在辛德拉的境内作战了。要指挥众多的士兵实在太过吃力了,而且……”
    那尔撒斯那充满智慧的脸上闪过使坏心眼和淘气的表情。
    “而且,让对方以为我们没有那么多的兵力比较方便些。达龙,不管怎样,你一定要活捉拉杰特拉王子。”
    “知道了。如果是不管死活那倒还轻松些。”
    入侵的辛德拉军约有五万人。据斥侯(即我们常说的情报官)的报告,总指挥官就是拉杰特拉王子本人。奇斯瓦特负责东方国境的守备工作确实是尽到了责任。他原本就不是一个只会舞舞双刀而不会用头脑的男人。
    那尔撒斯骑着马靠近奇斯瓦特身边。
    “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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